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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交通运输局服务承诺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9-01 09:24:36  |  阅读人次: 人次  
 

滨海县交通行政许可服务大厅负责交通行政审批、许可、审核、核准等项目的统一办理或咨询。本着“规范审批、服务社会、接受监督、提高水平”的精神,特向社会和服务对象作公开承诺如下:

    一、公开审批内容,保证工作透明。凡进入县交通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的交通审批项目,严格依照 “六公开”的原则,依据、内容、程序、办结时限、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制发 “办事须知”、“办事流程”、“示范文本”等供服务对象取阅,让服务对象一目了然。在咨询服务中,做到“一口清,一次准”,不嫌烦、不推诿、不隐瞒、不敷衍,不使用“没时间”、“不知道”、“请问别人”一类的语言答复询问者。

    二、明确办结时限,保证时限提速。在法定职权内,凡受理的交通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办结。对服务对象口头咨询、电话咨询的即问即答,书面咨询的3日内答复。对审批项目不涉及市场调研、现场勘察,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经审验或考试合格的,1-3日内办结。对县级审核,市级以上单位审批的,初审合格、手续材料齐备的,协助服务对象报市报省,按规定时限办结。

    三、推行“一站式”审批,保证方便服务对象。实行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审批决定制度。凡是能在大厅窗口决定审批的,全部集中在服务大厅一站办理,审批办结;凡是涉及勘察、到现场项目,承办部门科室立即到现场,提前介入,主动跟进,力争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审批办结,坚决杜绝让服务对象“两头跑”现象。对重点审批立项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四、简化办事程序,保证流程规范。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严格按制定的审批项目业务流程办事,明确部门科室审批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一条龙快速审批,保证传递及时,程序合法,流程缩短。同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实行“阳光操作”,推行审批结果公开,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文明优质服务,保证周到热情。服务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现象。

    六、加强自身建设,保证违诺必究。窗口工作人员做到业务娴熟、规范登记、高效运作、秉公办事、勤政廉洁,保证达到服务对象满意。

    如有违诺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 8410410884102315。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将结果向有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