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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服务承诺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8-28 15:17:58  |  阅读人次: 人次  
 

 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是滨海县委、县政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而设立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作如下承诺:

    一、服务承诺

    1、依法行政,阳光运作。对照国务院和省、市精减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全面开展事项精简排查,坚决做到“能减则减、能并则并、能放则放”,确保所有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前置审批条件于法有据。全面实行“服务内容、受理部门、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办理结果、投诉举报、责任追究”十公开,依法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2、简化流程,限时办结。建立健全项目代办和“快速通道”审批、容缺预审、并联审批等服务机制,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完善提高涉房收费“一费制”、涉企收费“零费制”,强化服务提升。

    3、优质服务,高效便民。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一次告知,二次办结”,不断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4、强化监管,统一交易。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采取“统一进场交易、统一报名登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评委抽取、统一开标投标、统一接受监督”的“六统一”形式,为各单位和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的招投标和各类采购服务。

  5、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对办事人员坚决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首问负责,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耐心解答,以“热心、诚心、关心、耐心、真心” 留住客商、赢得群众。

    二、行诺监督

在服务大厅设立意见箱、意见薄,公布监督电话,建立网络咨询、投诉通道,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投诉办法

投诉电话:0515-84198001

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www.bhxzfw.com

四、违诺责任

如有当事人投诉我办工作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实行“一诉查实待岗制”。即违背上述承诺一经投诉并查实的实行无条件待岗,情节较重的,还将按照党纪、政纪条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