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委各项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执行能力,现作出服务承诺如下:
一、服务事项: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例如:房地产项目、生活垃圾填埋项目);
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投资项目);
3、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方案审批);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二、服务时限
服务事项办理规定法定期限为20个工作日,我委承诺:项目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范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项目材料齐全可即办),其中专业机构评估、专家审查时间另计。
三、服务承诺及办理流程
1、所有事项集中在中心一个窗口受理、办理;
2、咨询事项一次性告知并认真讲解;
3、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材料齐全,一律窗口即办。
4、项目单位(递交材料)——窗口初审受理、审核、承办——分管领导(签发)。
四、咨询、监督及投诉电话
我委设立的咨询、监督电话和投诉举报热线为:0515-69953715、0515-841085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