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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 落实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海晏风清网  |  发布时间:2020-06-01 08:30:00  |  阅读人次: 人次  
   2020年3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县行政审批局召开巡察反馈会,根据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部署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此次巡察,充分体现了县委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行政审批全体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也是对行政审批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有力促进。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行政审批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直面问题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在行政审批局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以巡察整改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影响全局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该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切实提高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求全体人员围绕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深入反思检查,直面问题不足,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党组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郑国胜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行政审批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督查整改落实工作,审定整改情况报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达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分解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的要求,局党组经过多次讨论制定《中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党组落实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夯实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以全局工作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巡察整改成果。

  (四)抓紧落实整改。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局党组以抓整改强落实为抓手,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明确整改方向和发力重点,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质量不高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继续加强整改,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夯实成果应用。局党组在整个巡察整改落实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走进基层、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持续发挥巡察整改对行政审批全局工作的推动作用,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标准化、制度化。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全面强化了对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不断推动行政审批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本轮巡察县委第三巡察组共反馈了15个问题,局党组细化分解成22个问题。截至目前, 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中13个问题已即知即改,8个问题还在长期坚持。另有1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不见面审批’办理流程优化还不够到位,‘3550’改革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江苏政务服务网滨海旗舰店建成上线运行,公交线路等4个移动端也已应用接入江苏政务服务APP。动态维护江苏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提高至98.3%,加快推进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加快推动应用电子印章,已将26家单位的40枚印章报省制作。持续深化“3550”改革,全面提高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办件比例,推广应用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常态化。全面推行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全面实行守信承诺制度,实现施工许可证1个工作日内办结。

   2. 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落实‘四办’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便民利企服务方式创新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县22家单位认领“苏政50条”事项75项,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2个“苏政50条”专窗,实现事项专窗办理。梳理出办件量少、办理频率低的17家单位的224项行政权力事项,正在筹备设立无差别收件窗口。推进公安领域“放管服”改革,下放11项与办事群众息息相关的事项到基层所队直接办理。持续完善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全面推动投资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全链条代办”,制定《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实施方案》,为万策节能装备、朗坤农科园、银宝集团生猪养殖项目、滨海颐和科技产业园、农批市场等列入市观摩的重点项目成立项目服务专班,提供上门代办服务,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3. 关于“联合治理围标串标违法行为力度不够,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招投标中串标围标现象,未能研究相应的对策”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厘清“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职能,针对进场交易活动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出台《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对今后在交易过程中发生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根据《滨海县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滨政发〔2018〕72号)文件精神,出台《标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近期会同县作风办、县财政局等部门组织标后监督检查。

   4. 关于“部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成员单位存在工单超期办件、敷衍搪塞、互相推诿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持续实施“四类问题工单排查登记”制度,统计四类问题工单,与各相关单位形成定期协商梳理、快速处置、协作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解决难点堵点诉求51件。同时加强与县委督查办的工作联动,建立12345热线工单日报制度,自4月25日起每日报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工单落实,确保工单办理质量高、效率高、满意度高。统计梳理每月热线办理情况,实时汇总工单超期办件、敷衍搪塞、互相推诿等群众诉求,报送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领导,目前已报送4期。提请王海荣常委专题召开“12345”工单办理工作推进会,30个重点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进一步健全工作协同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推动工单办理。

   5. 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于4月初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会上,局党组和每位班子成员都做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其他同志都坦诚相见、实事求是,不回避、不遮掩,严肃认真地提出批评,起到了“红脸出汗”的作用,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严肃性。

   6. 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行政审批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目录》、《行政审批局党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目录》,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大党课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今年以来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深改委会议精神、脱贫攻坚、国家安全、县委三个年活动等专题组织开展学习,累计开展各类学习研讨12次。

   7. 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深入落实“三会一课” 制度,党总支、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内组织生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期上党课。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大党课4次、组织生活会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1次。各党支部认真完善会议记录,使用统一样式的“三会一课”记录本,安排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2017至2019年综合记录簿均已完善到位。

   8. 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今年3月按时开展4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并于4月1日获县级机关工委批复。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2019年12月份获批新发展党员1名;2020年将3名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已上报县级机关工委备案。及时下发《关于加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函》至各窗口后方单位,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一律转入行政审批局相应党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党组织生活在行政审批局党总支指导下开展。

   9. 关于“窗口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窗口服务考核办法》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调整督查巡查频次,将之前每天不少于六次巡查调整为全程随机督查,工作时间全程有督查人员在大厅巡查;在窗口推行离岗告示和请销假登记制度,规范工作人员临时离岗行为。今年共下发督查通报2期,通报违规人员15人次,违规人次与往年大幅下降,窗口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10. 关于“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围绕构建“五有”为(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电子政务外网“村村通”,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镇村服务站点,推动实现镇村事项“网上办”。开展政务治理“回头看”活动。自2020年4月15日起,对全县15个镇(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5个政务服务分中心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政务服务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加大督查推进力度,深入排查存在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我县政务服务环境再提升再优化。

   11. 关于“公款吃喝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关于重申公务接待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滨纪发〔2019〕6号),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审批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注意事项》《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做到严格公务接待对象,严格公务接待手续,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按制度要求抓好执行,不超标、不突破,确保公务接待规范化、标准化。

   12.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已发清凉费超出标准部分已退回;已调整完善加班费管理规定,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附加班事情记录和有关考勤考核材料,严格按实际情况执行。

   13. 关于“遵守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的部分原始凭证要素缺失、有效性不足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按照财经纪律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财务报销注意事项》《财务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各项财务工作均由制度保障。

   14. 关于“局机关购买办公用品数量过大”问题的整改。

   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勤俭节约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等,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15.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号代开发票”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进一步加强经费开支的计划性,做到结算不过月,不得拖延。

   16.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维修无合同、无维修清单、验收清单”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的交易中心维修无合同、无维修清单、验收清单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严格按照《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管理办 法》《财务报销注意事项》等,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严把账务核算关,规范执行有关规定。

   17. 关于“局机关维修无合同、无维修清单、验收清单”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的局机关维修无合同、无维修清单、验收清单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修订完善《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管理办法》《财务报销注意事项》等,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严把账务核算关,规范执行有关规定。

   18.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切实加强管理,所有采购活动一律参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制定并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取得主管部门审批,强化支出计划性;规范采购程序,拟定采购办法,通过网上询价等办法选择价廉物美的商品;健全财务制度,严把账务核算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19.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出台《2020年度行政审批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修订完善了《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工作。改进考核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0. 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认真履行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开展警示教育,传达学习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围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五项问题自查自纠、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内容,今年以来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廉政谈话5次,提醒谈话6次,监督检查2次,廉政党课1次,并在《履责手册》上记录。强化对窗口单位审批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条线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严肃问责机制,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

   21. 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乱象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编制《现行招标采购规定简明手册》、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等宣传材料,通过行政审批大厅窗口等渠道,加大对社会各界宣传力度;联合县作风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制定2020年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违反《滨海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实施办法》(滨行审〔2019〕20号)文件的部分在滨从事招标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及人员发放《滨海县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扣分通知单》,出台《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收费的通知》规定,杜绝招标文件售价过高,变相牟利等现象;健全完善招标采购流程,出台并执行《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场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交易过程中重点环节管理;通过分别约谈、集中调阅3家企业股权信息,并依据法律法规和向法律专家咨询,3 家关联企业不属于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关联范围。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进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在首批集中划转事项的基础上,已与县委编办研究确定了第二批划转事项清单,目前因事项划转人员、编制等问题,县委编办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中,行政审批局将会同县委编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所有事项尽快划转到位。

(三)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0个问题尚未启动整改。

(四)交办线索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共计0个交办线索。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整改工作仍需不断深化。下阶段,行政审批局将继续按照巡查整改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保持力度不减、目标不变,紧扣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深化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逐个落实,逐项督办,保持力度不减,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紧盯不放,始终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边整边改,跟踪问效,确保长期整改成效。

   (二)立足长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在立足当前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的同时,着眼长远活化运用整改成果,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构建长效管理体制机制。

   (三)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落实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巡察整改为突破口,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让每个人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巩固成果,营造良好干事氛围。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对全局工作的推动作用,不断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标准化、制度化,把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作风效能提升年、产业转型攻坚年、全面小康冲刺年“三个年”行动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中激发出来的激情和干劲转化为推动行政审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做到整改与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以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来检验巡察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