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关于开展“三项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6-11 17:52:21  |  阅读人次: 人次  
 

各镇区党(工)委、纪(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省市属驻滨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自觉执行,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全县上下正在集中开展“两学一做”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配合活动扎实开展,体现“抓小抓细、抓具体”和“即知即改、务求实效”工作要求,根据县委意见,就干群反映较为集中的吃喝、在岗不在状态、会风三项问题,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612日开始,至712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二、整治内容

1、关于吃喝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约束干部“8小时外”活动内容,树立干部良好形象。严禁领导干部之间、上下级之间、单位部门之间巧借名目利用公款相互宴请,搞吃吃喝喝、拉拉扯扯、团团伙伙等。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党员干部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以及强行劝酒或闹酒。公务接待应当注意节俭,不得违规提供香烟、高档菜肴和酒水,严格按规定安排陪餐人数。党员领导干部要注意形象,尚俭戒奢,不得随意参加公务接待之外的宴请吃喝。

2、关于在岗不在状态问题。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在岗要履职、履职要尽责,切实解决庸懒散拖问题。严禁迟到早退,怠工旷工、懒政怠政以及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问题。严禁镇区干部“走读”。严禁在岗不在状态、在岗不履职问题,如上班时间玩游戏、看视频、网购聊天、炒股等。同时,各级干部要继续自查自纠利用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等权力寻租、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以权谋私问题。行政服务窗口单位要继续深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生冷硬推问题。

3、关于会风问题。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倡开短会、讲短话,确保会议质量。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按时到会,未经批准不得早退;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会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不得缺会、替会;会议开始后,手机等通讯设备应自觉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会场内不得接听电话,不得使用手机上网等;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不得高声喧哗、交头接耳、随意进出、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保持良好的开会状态,不得有打瞌睡等其他不良情形。

三、整治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坚持县镇联动、领导带头,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各镇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三项整治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抓细抓实,列出整治方案,把整治成效作为检验党委(党组)执行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以小见大、以点代面,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县四套班子领导要切实做好挂钩镇区和联系部门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评估验收。

2、要强化整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必须见效是这次整治行动的根本目的。各镇区、各部门要组织各级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所有党员干部认真对照三项问题,自觉开展自我排查、自我整改。所有党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所辖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情况的检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整治期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好本镇区、本部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重点督办、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县财政、审计部门要随机抽查部分单位公务接待情况,检查面不小于20%;县优化办要加大在岗不在状态问题的明查暗访力度,检查不少于8个轮次;县督查办要加强县级会议纪律情况督查,做到逢会必查。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

3、要严格追究。县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三项问题开展不定期明查暗访,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严格问责追究。对整治不力、问题突出、反映较多的镇区或部门,及时发放整改建议书,督促作出说明或检讨。对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不仅从严从重处理,而且视情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各镇区、各部门整治情况请于7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滨海县监察

           201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