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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1-18 18:01:30  |  阅读人次: 人次  

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滨海港开发建设管委会,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滨海港经济区,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二项规定成果,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根据盐城市纪委、盐城市监察局《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盐纪发[2013]34号),现就我县强化监督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教育,不断夯实转变作风的思想基础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已经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遍共识和统一行动。但是,“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元旦、春节更是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时期,日前,中央纪委连续下发《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这既是紧扣重要时间节点,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四风”的鲜明信号,也是作风建设抓早抓小抓具体和早打招呼早预防的有力举措。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结合正在谋划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中央、省、市、县其他有关文件的学习传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具体要求,自觉摒弃一切不合时宜的陈规旧习。要认真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教育党员干部,确保节日廉政教育的实际效果,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二、严格要求,牢固树立令行禁止的纪律观念
   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宗旨意识,要把严格执行“两节”期间纪律规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积极投身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令行禁止:(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或不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报备制度;(4)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5)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重大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6)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7)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8)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9)严禁违规组织各类评比、达标、表彰以及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过一个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三、严格管理,切实承担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管好所管辖地区、部门、下属单位以及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两节”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严防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要对照纪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些行为浪费就纠正哪些行为,坚决防止以风俗习惯为名,行铺张浪费之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四、严格监督,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县纪委将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述职述廉等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聚焦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切实强化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迅速组织核实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执纪执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对严禁用公款支出的相关费用不得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抽查。
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本通知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请于2014年2月1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
 
 
                       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滨  海  县  监  察  局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