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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9-20 17:01:51  |  阅读人次: 人次  
县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采用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进行管理,县纪委按照规定和要求设计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由领导干部本人和有关单位填写并上报。
1、领导干部本人填写的表格。《登记表》中“表一”至“表五”由领导干部本人填写,并签名确认。其他具体填表要求详见各表格下方有关注意事项,填写不下的可自行制作同样格式的表格填写。领导干部需提供一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和照片的电子文档,大小600×400像素左右。
2、县纪委填写的表格。《登记表》中,《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暨民主测评情况登记表》(表六)、《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登记表》(表七)和《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登记表》(表八)由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填写。
3、表格封面登记人由本人填写,审签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填写。
4、“表一”《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中,个人简从第一学历填起,政治面貌中无党派者填群众,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如已去世可不填,需在姓名后标注去世:XXX(去世)。
5、“表二”《领导干部奖惩情况登记表》中,获奖情况请填报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文号记不清楚可不填。
6、“表三”《领导干部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登记表》,填报2011年以来发生的。
7、“表四—2”《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报告表》,填报现兼职情况。
8、“表四—6”《领导干部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表》中,“近亲属”主要指配偶、子女、本人父母和配偶父母。如由领导干部本人操办的其它近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也需报告。
9、“表四—7”《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情况报告表》中,“本人及配偶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填报2011年以来的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留学情况”以往发生的均需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移居国(境)外情况”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情况。
10、“表四—10”《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变更情况报告表》填写2011年以来发生情况。
11、“表四—11”《领导干部其他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除本次登记和报告事项以外,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上报告或说明的有关事项。
12、所填表格中如无登记内容或报告事项的,可填写“无”或不填,但需在表格下方签名。
13、本次填报后,对“表四—5、表四—6、表四—8、表四—10”中所需报告事项,以及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子女与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通婚、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应按照规定及时向县纪委党风室报告。
登记表提供纸质和电子档,并提供一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和照片的电子文档,由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或办公室统一收集后报送县纪委党风室(县行政中心213室)。
联系人:梁海平  联系电话:84108912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