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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重申五一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4-26 18:01:02  |  阅读人次: 人次  

五一假期将至,为严肃五一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相关作风纪律要求,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杜绝“节日病”,着力营造廉洁过节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根据县委要求,现就进一步重申五一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节日假期是“四风”易发时期,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都要从严执行各项纪律要求,特别是在高发易发领域,更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吃喝方面严禁公款违规吃喝;党员干部相互不得搞吃吃喝喝、拉拉扯扯、团团伙伙;严禁党员干部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以及强行劝酒或闹酒;严禁酒后驾车。公车方面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要定点存放;公车运行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在岗在位方面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在岗要履职、履职要尽责。严禁迟到早退,怠工旷工以及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状态问题。

二、层层压实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4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传达过程要全程留痕,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把纪律规矩明确到位、把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又要管好班子、管好干部队伍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强化问责处理。从现在起,县纪委将重点聚焦违规吃喝、违规用车、在岗在位情况,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对仍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理,查实后一律严肃执纪问责,一律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