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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海纪委:负面清单为“一肩挑”村干部划出履职红线
来源:海晏风清网  |  发布时间:2022-12-19 11:09:13  |  阅读人次: 人次  

  “这个负面清单太好了,让我们明确知道哪些事不能做。”拿到村(社区)书记廉洁履行职责“十个不准”负面清单后,江苏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沿渠村党支部书记史学高表示,“近几年村里高效农业大棚规模化发展如火如荼,负面清单第一项就是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纪律要求,为我们履职设置了底线,这真是一场及时雨。”

  为切实解决村(社区)书记和主任“一肩挑”后权力过于集中的廉政风险,近日,滨海县纪委监委根据中央纪委、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从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干部易发多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深入梳理出基层村干部优亲厚友、虚报套取或截留挪用涉农补贴、村务公开等8大类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滨海县村(社区)书记廉洁履行职责“十个不准”负面清单》,推动基层干部规范履职用权、干净为民干事,为“一肩挑”村干部规范用权、廉洁用权戴上紧箍咒。

  服务“国之大者”是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的重要政治任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于乡村振兴提出要求,新形势下既推动村干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又保障干净廉洁做事。滨海县纪委监委在激励村(社区)书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同时,强化对涉农补贴发放、农村住房条件改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的监管。凡是发生村民建房、项目用地、挖沙取土等违法违规占用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不制止、不上报的,均明确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分管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

  通过上一届巡察发现,村(社区)易发多发“三资”管理、财务收支、村务公开等问题。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滨海县纪委监委坚持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在负面清单中提出明令禁止的要求,作出村党组织书记“不准在资产资源发包中存在不上平台、拆分项目、低于指导价交易等行为,本人或者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参与承建本村范围内使用财政或者集体资金的工程项目”的具体条款。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滨海县纪委监委坚持警示震慑和制度监督相结合,在亮明“负面清单”的同时,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对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惩不贷。五汛镇双龙村书记徐某某为避免超过10万元项目上县交易平台交易,将村委会翻新项目拆成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基建项目和新村部装修项目先后在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招标,最终徐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制定负面清单是我们落实中央纪委加强对村干部管理监督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的一项具体举措,受到群众的广泛关注和称赞,也更好地促进‘一肩挑’村干部规范履职、廉洁奉公。”滨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锡钢介绍。

  清单还聚焦村(社区)书记做好份内小事、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等方面,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开列了在履行职责工作中4个具体方面的“禁止性”内容,比如不准在便民服务中拖拉推诿、态度恶劣;对信访问题置之不理,漠视群众合理诉求;不准在办理低保、发放尊老金等政策补助中优亲厚友、借机吃拿卡要,以及利用家族势力或者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拉帮结派,用制度立起村(社区)书记等基层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