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机关效能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承诺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8-26 15:31:46  |  阅读人次: 人次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效能,促进滨海经济社会发展,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工作流程

1、正确履行赋予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2、严格按照《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的意见》公开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申请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准入服务。

二、合并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

3、合并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行政许可,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窗”办理、“一站式”办结,力求最大化的便民、高效。

4、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办理的事项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结在法定的时限内给予办结。办理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10个工作日内办结;事业单位经营广告登记、户外广告登记7个工作日内办结;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10个工作日内办结;餐饮服务许可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登记15个工作日内办结、医疗器械三类零售经营许可(仅限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登记15个工作日内办结、医疗器械二类零售经营备案7个工作日内办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审核颁发当场办结;

5、开展“阳光服务”,整合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要件,减少上报材料,并在窗口公示提交事项,供申请人查阅。严格实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五项服务制度,执行“六统一、四公开”,做到受理登记一口清、一次明。

6、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开通“直通车服务”,做到跟踪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7、绝不向办事企业和群众指定、推荐中介机构,或参与有偿代办活动。

三、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8、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公开收费标准,不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及标准,不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不折不扣执行国家规定的减免、优惠政策。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窗口工作人员一律着制服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方便群众监督投诉。

10、公开与行政许可相关的各项政策、法规,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

五、守纪律讲规矩,保证廉洁从政

1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把“证、照、费”环节,杜绝窗口工作人员人为设置障碍、推诿扯皮、徇私舞弊。

12、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对工作不满意,可以向我局纪检监察室进行投诉,投诉电话:84220768,一经查实,我局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