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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农业委员会服务承诺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8-25 10:15:47  |  阅读人次: 人次  
 

1、全力打造“阳光农委”。畅通“12345”政务热线、“12316”三农热线;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各种行政权力事项的项目名称、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内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县农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政策法规规定有收费幅度的项目,一律按下限收取。

2、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告知、行政处罚等环节做到执法到哪里,说理到哪里,普法到哪里,服务到哪里。

3、严格落实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格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力争支农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

4、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农委所有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着装整齐,亮牌服务。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耐心解释;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深化业务团队建点、首席专家指点、农技人员挂点的“三点”工作法,全力打造农机监理服务“六同时”、动物防疫“四公开”等“办事最快、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为农服务品牌。

6、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确保执行规定不走样。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察实情、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

7、坚持清正廉洁办事。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规定,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牢固树立农业系统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良好形象。

8、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监督举报电话:0515-84222507,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做到有报必查,查必到人,处必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