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滨海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广泛宣传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新做法、新特色,进一步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影响力,激发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热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反腐倡廉“十佳精品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内容上,要反映我县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加强作风建设以及纪检监察系统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问责所取得的成功经验、特色工作、创新举措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
2、类型上,可以是文字稿件,也可以是电视专题片等。
3、影响上,文字稿件类,要在市级及市级以上主要报刊杂志上发表(如《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新华日报》、《党的生活》、《盐阜大众报》、《中国盐城》等),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200字;电视专题片类,要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电视台播放,时长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4、时间上,要在2016年1月——2016年12月内发表的作品。
二、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各单位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作品参加评选,填写《滨海县反腐倡廉“十佳精品宣传”评选申报表》,报送申报作品。
2、组织评选。县纪委组织人员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选出“十佳精品宣传”作品。
3、公示奖励。对选出来的“十佳精品宣传”作品在《滨海日报》、海韵廉风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十佳精品宣传”作品,并进行表彰奖励。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十佳精品宣传”评选工作,以此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要安排专人负责,提前谋划,制定措施,激发创作热情,确保参评作品数量和质量。各单位参评作品不得少于1件,于1月23日下班前将评选申报表及作品发表的原件报送到县纪委宣教室(县行政办公中心231室,联系电话:84108971,邮箱:bhjwxjs@126.com)。
附:滨海县反腐倡廉“十佳精品宣传”评选申报表
中共滨海县纪委
滨海县监察局
2017年1月20日
滨海县反腐倡廉“十佳精品宣传”评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
作品标题 |
| |||||||
作品类别 |
□文字稿件类,字数______□电视专题片,时长____分钟 | |||||||
刊播媒体 |
|
刊播日期 |
| |||||
作者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作 品 内 容 简 介 |
| |||||||
申报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