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之窗
滨海县司法局“510”警示教育让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5-22 08:48:25  |  阅读人次: 人次  
 

    为全面促进滨海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滨海县司法局近期部署开展“510”廉政教育工作,让廉洁自律警钟在滨海县司法行政系统长鸣。

    开展廉政学习。结合“三会一课”,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增强全局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廉洁自律的主动性,促使党员干部恪守从政道德,清廉自守。

    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全体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各科室(司法所)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牢记公职人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严禁大吃大喝和参与赌博。

    强化正面引导。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微信,观看警示教育片,聆听“一把手”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信息提醒教育,做到清风常吹,警钟长鸣,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和廉政意识,自觉防止不廉行为发生。(顾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