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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切实履行职责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4-20 08:52:10  |  阅读人次: 人次  

对于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就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首先是注重预防,加强经常性警示教育。一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对组织的约谈函询,要认真对待、主动配合;对同志的批评提醒,要虚心接受、即知即改,建立起良好的党内同志关系,形成杜绝触碰纪律规矩的有效防线。二要加强警示教育。围绕学习《准则》、《条例》,树立好规矩底线意识。

其次是抓好制度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物资采购、公务消费、执法监督等制度规定,做到用制度来管权、管人、管事和问责。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针对性地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防控。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对照行政权力的界定标准,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实施阳光政务,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结果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从源头上杜绝超越职权、权力行使不到位等现象。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来社会自各方的监督。

第三是正风肃纪,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要紧盯变异的公款消费、私车公养、变相违规乱收费等具体行为开展明察暗访。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顶风违纪的,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倒逼责任落实。突出抓好基层执法部门、服务窗口等一线单位的作风建设,认真治理懒政怠政现象,加强对不做事、不作为现象的追究问责,坚决纠正优亲厚友、趋利执法等不正之风,大力查处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第四是从严治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探索,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要经常使用防患未然,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切实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把纪律规矩挺起来,制度执行严起来,“一岗双责”责任担起来。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抓早抓小。为建立一支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的市场监督队伍,为实现县委提出的“三争”、“六为”奋斗目标创造一个风清气的发展环境作出贡献。(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