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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念好“四字诀”加强纳税服务投诉工作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9-01 08:52:09  |  阅读人次: 人次  
    日前,县地税局围绕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并发布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通过念好 “四字诀”,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提高投诉办理效率。
    投诉范围要明“晰”。认真学习纳税服务投诉所包含的内容,明晰与其它投诉的区别。对不属于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的投诉,工作人员要告知投诉人可向有权处理部门投诉或转有权处理部门处理。
    流程节点要记“牢”。接到投诉后,严格按照审查期限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对同一投诉事项涉税多部门的,及时召开涉案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商量解决办法,制定可行措施,形成会办记录,责成涉案部门进行限期整改。
    调查核实要抓“细”。本着注重调解、化解争议的原则开展调查。调查过程中充分听取投诉人、被投诉方的意见,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调取有关证据,必要时可实地核查。对投诉情况不实案件,应向投诉人做好说明解释。
    督查反馈要做“实”。根据处理结果,督查被投诉方是否已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做好纳税人回访工作,听取投诉人的意见和评价。及时将投诉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对在投诉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