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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滨海县纠风工作要点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4-12 16:52:49  |  阅读人次: 人次  
         2012年,全县纠风工作要根据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滨海实际,以民主评议为抓手,注重载体,活化形式,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以专项治理为重点,严肃查纠,突出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体制制度创新为依托,深化措施,着力提升,切实打造优良的政务事务环境,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实现我县“三年全面小康、五年挺进百强”的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一、完善载体,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一)健全完善政风行风热线“四位一体”新模式。制定完善媒体选题、播报、跟踪督办联动机制和政风行风热线“四位一体”考核机制,健全“四位一体”联动办法。积极配合市级热线组织开展市、县联动户外直播活动。进一步完善群众咨询投诉制度,建立完善互联互通的咨询投诉平台。探索建立政风行风热线与12345热线联合督查机制,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大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力度。
(二)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基层服务单位活动,继续开展“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创建活动,核定公布第二批县级示范单位。巩固2011年评议成果,组织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认真开展“回头看”,督促深入整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创新民主评议的形式和内容,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和监管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对学校、医院、城市公交、殡葬、银行、电信、供电、供水等公共服务行业开展重点评议。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升民主评议工作水平。加强民主评议科学测评体系研究,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突出重点,着力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三)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机制制度,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检查,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大对分配管理的督查力度,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违规分配、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加强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
(四)扎实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鼓励教师将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努力遏制和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教谋私、有偿家教等不正之风。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费用。严格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推进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加大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深入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
(五)深入推进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严格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和运动会。巩固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成果,加大活动报批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力度,督促将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推动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六)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加强与国土、住建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加大参与组织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的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行政问责。
(七)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继续对农村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清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督查,严肃查处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巩固专项清理成果。认真查办加重农民负担的信访投诉,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八)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稳妥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强化监督监管,按照省网集中采购规定,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强化对药品用量动态监测预警、处方点评公示、医德医风考评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诊疗用药。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参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大检查,推动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的规范。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索要及收受“红包”、药品回扣、乱收费等问题。
(九)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和地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大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
(十)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工作成果。深入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认真督查绿色通道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加大组织对公路河道明察暗访力度,对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文件情况、规范执法、规范测速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各种涉路涉车涉船违规执法行为。
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弄虚作假、非法牟利等问题,推进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分开。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继续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深化措施,不断提升纠风工作水平
(十一)构建纠风工作市县联动监控网络。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覆盖全面、高效运转的市县联动的行风预警监测网络,构建下情上报、上情下达渠道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监测信息的科学分析,提升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准确判断、快速反应能力,实现主动防范和坚决查纠,把不正之风解决在发生的初期,减轻不正之风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损害程度。
(十二)加大“直访、直评、直查”工作力度。深化直访督查手段,综合运用普遍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根据各部门行业的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直接选择部分部门行业组织开展“设题”、“点题”等形式多样的阶段性评议活动,及时帮助相关部门和行业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制止和纠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对问题严重、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适时予以曝光。
(十三)着力创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机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明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着力健全管用有效的源头治理机制,完善政务事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办事公开制度,健全纠风工作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政风行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确保纠风工作落到实处。
(十四)切实提高纠风工作履职能力。紧紧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相关要求,切实增强纠风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保持纠风队伍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和严明纪律。坚持把履职能力与提升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能力结合起来,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加大学习交流力度,提升纠风干部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强化基层纠风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努力形成一批见解深刻、思路明确、措施具体的工作成果。
 
 
 
 
 
 
主题词:2012  纠风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市政府纠风办、县政府办公室
滨海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