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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坚守好做人干事“三线”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6-26 16:08:39  |  阅读人次: 人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对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提出了具体要求。党员干部唯有时常校正行为坐标,时刻检视言行举止,守好“分界线”,不碰“高压线”,系好“情感线”,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要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把握好“三圈”。“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党员干部在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时,当谨记“公是公,私是私,公私一定要分明”,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自觉把职位看作服务群众的平台,做到一心为公、克己奉公。一要纯洁生活圈。八小时之外,党员领导干部仍不应懈怠。在日益浮躁的物质社会,保留内心的一方净土尤其重要。人生也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自我“充电”是完善自身的机会。二要把握交往圈。古人讲:“居必择邻,交必择友”。纵览古今,交往的选择不同,命运往往也截然不同。党员领导干部也是社会中的一分子,与同学、同乡、战友等交往属于正常的社会交往,关键是如何把握好交往的尺度,保持好自己的形象。要坚持低调做人,谨慎处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能因“恭维”而失去形象,不能因“面子”而失去立场。三要净化娱乐圈。不为靡靡之音所吸引,不为灯红酒绿所迷惑,不给腐朽思想的侵蚀以可乘之机。

要不触“高压线”,守住“安全区”。生活中常把“高压线”喻意为不可逾越和触摸的禁地。谁敢触碰,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就是“安全区”。党纪国法“高压线”,谁碰谁“触电”,必须心存敬畏,奉公守法。在行使权力时,要始终做到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时时处处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法纪既是对个人的约束,也是对个人的保护,如果缺乏对法纪的敬畏感,就会轻视法纪,心存侥幸,放纵自我。在“高压线”之内做事,就是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不越“决策”线、“用人”线和“财经”线。不越“决策”线就是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越“用人”线就是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带头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越“财经”线就是要过好金钱关和利益关,不为物欲所惑,不徇私情,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人。

要系好个人与家庭的“情感线”,严把“小节”关。事实证明,一个廉洁的党员干部,必定是一个有爱心、讲良知、重情义,对家庭和事业负责任的人。他会懂得,如果自己违纪违法,不仅要面临牢狱之灾,更会给家人带来无尽伤害。所以在面对各种诱惑时,想一想亲人和家庭,就不会生非分之想,自觉做到有损家庭幸福的事情不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与方方面面打交道的时候,不要被一些假象所迷惑,打小牌、钓小鱼、喝小酒,要严把“小节”关,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党员领导干部应防微杜渐,谨行慎微,任何时候都不放松要求、降低标准,从细节严起,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在边缘线上刹住车、止住步。(来源:灌南县纪委县监委  陈晶晶 朱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