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他山之石
不因“红包”让职业蒙尘——江西医疗卫生系统整治收受“红包”素描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7-07 09:04:14  |  阅读人次: 人次  

                    图为江西省金溪县中医院医护人员签订拒收“红包”承诺书。 何玉婷 摄

“您的心意我领了,但‘红包’不能收,医院有明确规定,我们也都签订了承诺书。但请放心,我一定尽最大努力为患者治疗……”7月2日,江西省金溪县中医院内二科主治医师龚茨平握住患者王某亲属的手说。这是该省卫生医疗系统治理收受“红包”问题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江西省有针对性地紧盯医疗卫生等四大领域,在整治收受“红包”上持续发力。笔者了解到,截至5月底,今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直接拒收或退回“红包”3449人次218万余元。多措并举下,医务人员“向‘红包’说不”的风气日渐浓厚。

将收受“红包”纳入常态化治理

“‘红包’虽小,但危害极大。”在卫生系统工作多年的龚茨平表示,一旦收送“红包”,医务行为就变了味,“从医生的角度讲,这也是一种‘受贿’。”

江西省将整治医疗卫生系统收受“红包”问题列入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省卫生计生委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收受“红包”深化治理活动,按月将医务人员“红包”上缴情况、明察暗访情况、第三方调查情况等向省纪委报告。

为确保治理工作深入,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关于开展“红包”和回扣问题常态化治理的若干意见》,从宣传教育、严明纪律、风险管控、监督查处、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常态化治理举措。

“不得以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方式收受患者、患者家属或单位、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不得暗示或索要收受患者、患者家属或单位、个人的‘红包’……”该省明确,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7个不得”条款。

除开展明察暗访、鼓励社会举报外,江西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还引入社会评价机构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将医生收受“红包”问题列入调查内容,并将医院拒收“红包”的满意度调查情况作为医院等级评审的一项重要指标。

“抓‘红包’治理就得木鱼天天敲, 紧箍咒时时念,这样才能把治理的好势头保持下去。”江西省卫计委巡视员赖厚明表示。

退不掉的“红包”变成住院费

在江西省肿瘤医院,医生拒收“红包”已经成为一项优良传统。据该院负责人介绍,由于来住院的病人大多需要几个疗程的治疗,长期与医生接触交流,结下了感情,很多病人在离院时会给医生塞一个“红包”以示感谢。

“医生的本职是救人,不管是谁来我们医院,我们都会尽心尽力救治。不能因为一个‘红包’,让医生被外界非议,让这个神圣职业蒙尘。”该院内二科主任陈颖兰表示,“遇到患者送‘红包’,我们要求医生当场拒收;当场拒收不了的,交到住院部替患者缴纳住院费;对于患者已经办理出院手续的,可交医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怎么拒收“红包”,对医生而言也是一门艺术。“可以把‘红包’的‘外壳’留下,把‘内容’还给病人,表示收下心意;对当场退不掉的‘红包’,也可以在给病人做完手术后悄悄放至病人枕头下面。”省肿瘤医院负责人介绍经验说。

而对明知规定仍顶风收受“红包”的,该省规定将给予严厉处分,不仅要对当事人和直接领导进行问责,还将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该省明确,对医疗卫生领域行政人员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先免职后处理”规定,如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在医务活动中收受“红包”或回扣行为的处理规定(试行)》,视金额大小,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处理。

“红包”治理需各方共同努力

“萍乡市人民医院CT室主任王奕违规收受‘红包’,经市卫计委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其市人民医院CT室主任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7月2日,江西省纪委对一起医务人员违规收受“红包”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虽然‘红包’治理已经形成声势,但从我们查处的案例和了情的情况看,彻底整治仍面临种种问题。”江西省纪委驻省卫计委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汪伟华表示,如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仍没有从根本上破除,有的医务人员认为只要没有向患者索取,是患者出于感激而送的“红包”,收下不算违纪违规;有的医院领导担心“红包”问题一旦曝光,会对医院的形象和业务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举报反映少、调查取证难,也为个别医务人员的侥幸心理留存了空间。

“因为医务活动中的‘红包’往往不具重复性,患者主动送的‘红包’一般不会举报。另外,由于收送‘红包’是医患之间私下进行的,没有实名举报就无从查证。”他说。

江西省卫计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所退的“红包”中,省城大医院比设区市医院多,设区市医院比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多;同在省城,三甲医院、知名度高的医院又比其他医院出现“红包”次数多、数额大。

针对上述问题,在全面推进“红包”整治背景下,该省部分医院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治理。省妇幼保健医院不定期组织人员下科室、下病房调查了解情况,对出现违规苗头的人员进行廉政约谈、抄告整改;省中医院完善《医德医风考评细则》,增加“收受‘红包’回扣行为至少扣10分”等条款;南昌市医科所附属医院设立10万元“拒收红包”奖励基金,奖励医德医风良好的医生;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在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临床科室职工收到锦旗、感谢信及拒收“红包”的情况进行通报。

“医疗卫生系统‘红包’整治仍然在路上,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汪伟华表示。(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