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并庄严地写入了党章,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党中央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导向和农业农村短腿短板的问题导向作出的战略安排。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调整理顺工农城乡关系,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源条件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流通等方面短板,显著缩小城乡差距。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不仅是经济的振兴,也是生态的振兴、社会的振兴,文化、教育、科技、生活的振兴,以及农民素质的提升。产业兴旺,就是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生态宜居,就是要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农业,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乡风文明,就是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打造农民的精神家园。治理有效,就是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生活富裕,就是要努力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势头,让广大农民群众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在增加农业支持总量的同时,着力优化支持结构,提高支农政策的效率;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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