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关于滨海县2019年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4-18 16:09:52  |  阅读人次: 人次  
各位考生:
根据201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我县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22、23日(星期一、星期二)。
地点:滨海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714室(滨海县东坎镇迎宾西路1号县政府大楼7楼)。
提醒:在资格复审通知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 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 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3. 笔试准考证。
4. 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 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职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身份的,相关考生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盖章)。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入党志愿书除外),并提供复印件。提供的材料须实事求是,如事后发现所提供材料存在不实情况,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联系号码:84108522、13770125086、15195105385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