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办发电〔2018〕6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全会决策部署,紧扣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县委整改工作要求,在全县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立足“当下改”,着眼“长久立”,坚决纠正“两个责任”层层递减、制度执行不严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制度规定更加完善、监督管理更加有力、纪律执行更加自觉,全面推进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内容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实、加强作风建设的政治担当不足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一)“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1、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党委(党组)负责排查,主要包括:思想重视方面,有无“主体责任虚化,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应有位置,存在以纪委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履行”现象,是否长期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定期组织廉政教育;机构建立方面,是否成立专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是否建立主体责任清单等;责任落实方面,是否按照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部署要求,对照《滨海县镇(区、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村(社区)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
2、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方面。纪委(纪检组)负责排查,主要包括:责任清单方面,监督责任清单是否健全;“三转”方面,是否存在转方式不够到位、转作风不够有力,纪检干部是否存在思路不宽、本领不足等问题,纪检干部有无参与非纪检业务分工和是否配齐纪检干部等情况;责任落实方面,是否按照县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年”活动部署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是否存在执纪监督力度不大,问责追究不严等现象;自身监督方面,是否扎实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等情况。
(二)制度机制执行方面
1、民主议事决策执行情况。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负责排查,主要包括:议事决策制定方面,有无制定相应的议事决策规则,制定的规则是否规范,有无将必须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未纳入决策范围;是否存在以班子成员会议代替党委会决策;是否存在主要领导未遵守末位表态制度,存在先定调子等情况。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负责排查,主要包括:有无组织学习相关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是否存在未上会集体研究,部分事项酝酿、讨论不充分;是否存在大额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决策不透明、不规范等情况。
3、党内好人主义方面。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负责排查,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搞无原则一团和气;民主生活会是否存在有问题不指出,有过错不批评;征求意见是否存在该提意见不提意见;研究问题是否存在从不率先表态,不敢担当等。
(三)“八项规定”落实方面
1、执行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情况。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负责排查,主要包括:《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活动中违规饮酒,以及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等情况;接待审批制度和接待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制定和执行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标准,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扩大接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等情况;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是否存在坐支或冲抵接待费、向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超支接待费等情况;有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是否做到不组织不参加与工作有关的私人宴请,不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在任何场所酗酒。
2、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制度规定情况。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负责排查,主要包括:办公用房建设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以下属单位名义建设或以租代建等方式规避审批,以及超规模、超投资概算建设办公楼等情况;办公用房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等情况;超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整改或腾退敷衍整改甚至虚假整改、办公用房资源闲置浪费等情况。
3、使用公款为干部职工办理通信套餐等情况。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负责排查,主要包括:是否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标准列支移动办公经费,为个人办理通信套餐;是否存在违规用公款发放通信补贴,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通信费用;是否存在其他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4、执行会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情况。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负责排查,主要包括:会议费开支范围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发放纪念品以及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宴请等情况;会议费开支标准执行情况,是否超出定额标准;会议费报销支付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虚列或多列会议费、列支招待费或其他与会议无关的费用等情况。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其他问题情况。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各位班子成员负责排查,主要包括:公务用车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购买公车、公车管理是否规范有序以及有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情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操办、应报备未报备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公款旅游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从8月份开始,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8月中旬,对专项行动作出统一部署。
8月30日前,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
9月30日前,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主动整改纠正,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规定。
四、实施步骤
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查摆问题。对照省委巡视滨海反馈意见、县委整改工作方案和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三个方面主要内容,通过召开班子专题会议、开展深化“正风肃纪360”活动“村村到”“户户访”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逐条逐项开展自查,找准找实找全当前客观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2、整改纠正。坚持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对省委巡视滨海反馈问题和自身查摆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倒排时序进度,逐项对账销号。能够立行立改及时纠正的,要雷厉风行推进整改落实,抓紧整改到位;需要一个过程才能解决的,要提出具体办法,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
3、立规明矩。把制度建设贯穿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全过程,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系列制度规定进行一次系统梳理,结合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新部署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长效监管,推进源头防范。
五、明确责任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作为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站在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县委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从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落实,对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在严肃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持续转变作风的同时,认真查找自己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指导、检查和推进分管范围内制度执行情况、作风建设情况,把自查自纠各项要求融入分管业务,严抓严管,传导压力,推动问题解决。
3、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在认真查纠自身存在问题的同时,协助党委(党组)部署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强化督查督办,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特别是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执行制度方面阳奉阴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隐形变异等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4、相关主管部门在做好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自查监管责任是否履行到位,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专项检查,认真梳理分析面上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强化监管的具体措施,推动源头治理、长效监管。财政局要对接待、会议、通信补贴等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通信补贴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审计局要对财政经费管理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审计监督。其他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业务监管,不断巩固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县委领导下,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以及财政、人社、公安、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完善制度规定,推进标本兼治。
在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县纪委监委要适时组织开展督查,结合巡视巡察发现、群众信访举报、舆论媒体曝光的问题线索,督办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自查自纠工作中瞒报漏报、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县委整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请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于8月28日将本镇(区、街道)本部门本单位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及情况统计表报送县纪委相应执纪监督工作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统一报市;9月28日前将本镇(区、街道)本部门本单位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及情况统计表报送县纪委相应执纪监督工作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2、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中共滨海县委办公室
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附件1
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填报人): 填表日期:
序号 |
问题类型 |
自查自纠内容及结果 |
责任 类型 |
简要整改措施 |
整改 时限 |
整改是否到位 |
责任人 | ||
1 |
“两个责任” 落实方面 |
主体 责任 |
是否存在以纪委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履行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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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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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长期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是( ) 否( ) | ||||||||
是否成立专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 |
是( ) 否( ) | ||||||||
是否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部署要求逐项抓好落实 |
是( ) 否( ) | ||||||||
监督 责任 |
监督责任清单是否健全 |
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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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是否存在转方式不够到位、转作风不够有力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思路不宽、本领不足等问题 |
是( ) 否( ) | ||||||||
有无参与非纪检业务分工和是否配齐纪检干部等情况 |
是( ) 否( ) | ||||||||
是否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年”活动部署要求,逐项抓好落实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执纪监督力度不大,问责追究不严等现象 |
是( ) 否( ) | ||||||||
是否扎实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等情况 |
是( ) 否( ) | ||||||||
2 |
制度机制执行方面 |
民主 议事 决策 |
是否制定相应的议事决策规则 |
是( ) 否( ) |
|
|
|
|
|
制定的规则是否规范 |
是( ) 否( ) | ||||||||
是否将必须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未纳入决策范围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以班子成员会议代替党委会决策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主要领导未遵守末位表态制度,存在先定调子等情况。 |
是( ) 否( ) | ||||||||
三重 一大 |
是否组织学习相关制度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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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重一大”事项是否存在未上会集体研究 |
是( ) 否( ) | ||||||||
部分事项是否存在酝酿、讨论不充分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大额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决策不透明、不规范等情况 |
是( ) 否( ) | ||||||||
好人 主义 |
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
是( ) 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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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民主生活会是否存在有问题不指出,有过错不批评 |
是( ) 否( ) | ||||||||
征求意见是否存在该提意见不提意见 |
是( ) 否( ) | ||||||||
研究问题是否存在从不率先表态,不敢担当等 |
是( ) 否( ) | ||||||||
3 |
“八项规定”落实方面 |
接待 |
是否存在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活动中违规饮酒,以及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等情况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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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和执行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标准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扩大接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等情况 |
是( ) 否( ) | ||||||||
是否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坐支或冲抵接待费、向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超支接待费等情况 |
是( ) 否( ) | ||||||||
是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是否做到不组织不参加与工作有关的私人宴请 |
是( ) 否( ) | ||||||||
是否做到不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在任何场所酗酒。 |
是( ) 否( ) | ||||||||
办公用房 |
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以下属单位名义建设或以租代建等方式规避审批,以及超规模、超投资概算建设办公楼等情况 |
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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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等情况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未及时整改或腾退敷衍整改甚至虚假整改、办公用房资源闲置浪费等情况 |
是( ) 否( ) | ||||||||
通信费用 |
是否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标准列支移动办公经费,为个人办理通信套餐 |
是( ) 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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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规用公款发放通信补贴,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通信费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其他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
是( ) 否( ) | ||||||||
3 |
“八项规定”落实方面 |
会议经费 |
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发放纪念品以及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宴请等情况 |
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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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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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开支标准是否超出定额标准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虚列或多列会议费、列支招待费或其他与会议无关的费用等情况 |
是( ) 否( ) | ||||||||
其他方面 |
公务用车是否存在违规购买公车、公车管理是否规范有序以及有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情况 |
是( ) 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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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否存在违规操办、应报备未报备等情况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违规公款旅游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等情况 |
是( ) 否( ) |
填报说明:
1.此表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各位班子成员根据自查情况分别填报,由单位集中后逐级上报。
2.责任类型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逐一对照自查自纠内容,逐项回答,存在问题的,要列明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3.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问题清单,于8月28日前报县纪委相应执纪监督工作室和派驻纪检组。
附件2
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问题类型 |
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数(个) |
制定整改措施(项) |
已整改到位(个) |
新出台制度(项) |
修订完善制度(项) |
查处顶风违规违纪人数(人) |
其中党纪政务处分人数(人) |
对所辖地区部门开展督查情况 | ||||
派出督查组(个) |
督查单位(个) |
督查发现问题(个) |
提出整改意见(条) | |||||||||
“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
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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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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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机制执行方面 |
民主议事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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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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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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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落实方面 |
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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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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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落实方面 |
通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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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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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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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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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nbs, p; 联系方式:
填报说明:
1.此表由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根据自查情况填报至县纪委相应执纪监督工作室和派驻纪检组。
2.8月28日前报送进展情况,9月28日前报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