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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巡察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 ——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就“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答记者问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4-25 23:46:34  |  阅读人次: 人次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2019年确定为“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正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就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1、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019年为“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有何背景和重要意义? 
  答: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我们确定2019年为“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主要有3点考虑: 
  一、这是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最新部署。1月初,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省纪委四次全会要求,巡视巡察工作要不断提高日常监督长期监督质效。全省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工作推进会明确提出了“巡察工作要由延伸拓展向提质增效转化”等“四个化”要求,这都为我们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这是我市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委巡察工作于2016年下半年起步,2年多来,市委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上率下传导责任压力,巡察工作呈现整体推进、特色鲜明、持续深化的生动局面,当前,我市巡察工作已经由总体布局进入提升质效的新阶段。 
  三、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虽然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市也是如此。我们必须以更高质量、更加有效的巡察监督,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问:在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过程中,赋予了“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哪些新的内涵? 
  答:3月20日,中央召开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提出“五个紧扣、五个推进”要求,为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市委巡察机构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并对市县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作出部署。应该说,“五个紧扣、五个推进”相关要求,在我市启动的“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中都已经体现,同时,对中央强调的一些重点工作,我们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关于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我们将按照中央要求,聚焦各级党委(党组)政治责任,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政治体检。 
  二是关于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们将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对每个单位党组织巡察期间,都将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政治体检”的重点,同时,在市委第八轮巡察中,安排对有关单位党组织进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 
  三是关于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市县巡察机构将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方面,全面梳理完善现有制度,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及时总结巡察创新经验,围绕巡察工作重点环节,优化程序、细化流程、严格标准,使巡察工作每个环节、每道程序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问:开展“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开展“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主要努力实现5个方面具体目标。 
  一是工作定位的政治性持续提升。从政治上发现、辨析、提炼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巡察工作政治定位更为突出,担负“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更加有力。 
  二是发现问题的精准性持续提升。查找问题的方法路径不断拓展,发现问题更加深入、精准、客观,问题线索更具可查性。 
  三是监督覆盖的有效性持续提升。巡察方式运用更加科学灵活,市县巡察和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稳中有进,真正实现全部覆盖到、坚决覆盖完、切实覆盖好。 
  四是联动网络的严密性持续提升。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持续深化,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等单位协调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形成立体联动、有效衔接的工作格局。 
  五是成果运用的充分性持续提升。在着力解决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的同时,体制机制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巡察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充分发挥。 
  4、问:开展“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主要有哪几方面工作载体? 
  答:我们将以5项工程为载体,扎实推进巡察监督质效提升。 
  一是实施“站位提高”工程,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进一步发挥巡察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 
  二是实施“覆盖优化”工程,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并在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有效贯通上下工夫,进一步强化巡察工作针对性有效性。 
  三是实施“落责显效”工程,推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是实施“扬长补短”工程,加大巡察工作创新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巡察工作科学性规范性。 
  五是实施“磨刀砺剑”工程,既抓能力建设,又抓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铁军。 
  5、问:“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中,在深化政治巡察上,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巡察工作政治定位越来越精准,目标任务越来越清晰,我们将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业务看政治,切实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一是坚决承担“两个维护”政治任务。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学习新思想新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高质量发展、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方面,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和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阳奉阴违等问题,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二是精准开列政治巡察监督清单。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细化政治巡察监督清单,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等11个方面内容,分别形成《对照排查清单》和《调阅资料清单》,提高政治巡察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科学构建政治生态研判体系。制定具有我市特色的《政治生态评价办法》,建立可量化、可观测的政治生态研判指标体系,对被巡察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进行精准“政治画像”,形成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生态研判报告,为相关部门监测预警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提供重要支撑。 
  6、问:在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上,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既抓量的全面覆盖,更抓质的全面提升。 
  一是以靶向巡察攻克监督难点。发挥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灵活优势,针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结合“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靶向发力,形成震慑。运用“正风肃纪镇村行”“大走访”等活动成果,制定对村(社区)巡察监督清单,推动对村(社区)巡察更加有的放矢。 
  二是以交叉巡察破除人情干扰。探索开展“提级组合式”交叉巡察,采取“市统筹、县交叉”的方式,由市委巡察办统筹调度,将交叉巡察组编入各县(市、区)委常规巡察轮次,进行巡察或巡察“回头看”,破解县级巡察“人情干扰”等难题。 
  三是以立体联动实现同频共振。着力构建纵向联动、横向贯通监督网,一方面,紧密配合省委巡视,主动开展“对口式”“接力式”“协同式”巡察,推动巡视巡察有序承接;另一方面,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财政、审计等机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加强与县(市、区)监察员办公室协调配合,增强监督合力。 
  7、问: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上,有哪些工作路径? 
  答:巡察工作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我们将进一步突出成果运用,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一是绘制整改流程图照单推进。出台《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整改各环节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制度。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既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又将巡察意见同步向市县分管领导反馈,函告其履行“一岗双责”,并要求镇(街)党委履行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督查责任;以整改建议函形式,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 
  二是持续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加强整改日常督查督办;试点建立巡察整改督查系统,打通督查部门与被巡察党组织信息化渠道;实行整改工作“双述”制度,党组织“一把手”向党内监督部门述职的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述职;出台《巡察整改量化评估暂行办法》,实现整改工作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联合把关机制,从严把握线索格次和数量,全方位提升线索质量,同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合力推动巡察移交线索办理工作。 
  三是借力“清风行动”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机制,及时提出“清风行动”建议,推动开展集中治理,并将“清风行动”落实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制约改革发展、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研究,向市县党委提供高质量专题报告,推动源头治理。 
  8、问:围绕提升巡察监督质效,还将组织开展哪些重点特色工作? 
  答:市县两级巡察机构突出“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立足务实管用,精心研究选定了“质量提升、效果彰显、合力增强、能力支撑”等4个方面17个巡察工作重点项目,包括市委巡察办整改工作“双述”,响水县《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五方会审”工作办法》,滨海县巡察整改工作“四账”模式,阜宁县《巡察整改质效检查评估办法》,射阳县巡察多重反馈、联动整改、成效评估三项机制,建湖县对村(社区)巡察成果运用“九个一”工作法,大丰区问题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东台市政治生态专项评判机制,盐都区政治巡察与纪检监察“双轨并行”,亭湖区模块化交叉巡察城市社区等内容,我们将按照“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要求,抓实抓好重点项目,对成熟的、可复制的优秀项目将在全市予以推广。 
  9、问:如何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为巡察质效提升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答:我们将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讲政治、强担当、比业绩”主题教育活动部署,坚持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的标准,锤炼巡察铁军,为巡察监督提质增效提供强劲动力。 
  一是建立能力支撑体系。制定《巡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大力推进巡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举办全市巡察干部培训班,运用巡视巡察干部能力支撑系统,通过培训师资、培训课件共享,不断放大培训效果。运用以干代训、“一巡一交流”、编发信息简报等方式,促进干部队伍能力持续提升。 
  二是健全选配激励机制。出台《巡察专业人才库管理办法》,选配骨干力量、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机制,增强队伍活力,发挥“熔炉”作用。制定《巡察抽调人员管理办法》,注重发现胜任巡察工作的兼职干部。优化对县(市、区)委巡察工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是构建内部管理格局。扎实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探索建立专兼职巡察干部双向评估机制,不断强化“巡察后评估”工作。健全巡察机构党组织,坚持把“支部建在组上”,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0、问:请简要介绍“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推进实施情况。 
  答:市委对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工作高度重视,1月7日,市委常委会会议作为一项议程进行专题研究。2月24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又对巡察监督质效提升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厘清思路、创新方法,推动我市巡察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2月27日,我市召开全市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工作推进会,对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盐巡发〔2019〕2号),在市县两级同步组织实施。1个多月来,市县巡察机构一方面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巡视巡察联动、开展新一轮常规巡察、进行巡察“回头看”、推进对村(社区)巡察等工作为载体,把监督质效提升的要求贯穿其中,政治巡察的要求落得更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更牢,发现问题的生命线抓得更紧,标本兼治的工作做得更实;另一方面,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办对市县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的个性和共性问题,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时序进度,切实抓好集中整改,补短板、强弱项。我们将把扎实推进“巡察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的过程,作为总结提炼实践成果、宣传推广成功经验的过程,作为更加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改革发展的过程,以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实际成效,彰显巡察机构的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