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为‘清风盐城’建设添风采.”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纪(工)委、监察室,滨海港经济开发区、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纪工委,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省市属驻滨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
根据市纪委要求,结合“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部署安排,决定在全县开展“我为‘清风盐城’建设添风采”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内容
围绕“我为‘清风盐城’建设添风采”主题,结合“党性体检”活动,通过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读后感等多种形式,抒发投身“清风盐城”建设的坚定信念,弘扬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求真务实、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激发党员干部为“清风盐城”建设添风采的工作热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征文体裁不限,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字。
二、征稿安排
征稿活动自即日起至6月20日止。
征集作品择优在《盐阜大众报》、盐城镜鉴信息网和《镜鉴》杂志、“盐城镜鉴”微信公众号、“海晏风清”网站等平台推出。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征集限原创稿件。各镇(区)、各单位报送稿件数量不少于1篇。
2.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均可通过电子邮箱投稿,邮箱为:bhjwxjs@126.com,联系电话:0515-84108971。
3.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我为‘清风盐城’建设添风采】。来稿文件名统一为:单位+标题+作者姓名,在正文中请附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4.各镇(区)、各单位要以征文活动和“510”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为打造“清风盐城”品牌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滨海县监察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