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宣传教育
我县三项举措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4-08 15:16:04  |  阅读人次: 人次  
      今年以来,滨海县三措并举着力破解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三个问题,牢牢牵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一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明确主体责任,破解谁来抓。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所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通过层层明晰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级传导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促使人人身上有责任、人人肩上有担子,有效破解了“谁来抓”的问题。
       明确责任内容,破解抓什么。《实施意见》对各级党委、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立下了“铁规”,列出了责任清单,明晰了责任内容,突出了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源头治腐、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做好廉洁从政表率等6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将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向县委、县纪委报告,通过对主体责任的细化和具体化,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重点应抓好哪些工作,有效破解了“抓什么”的问题。
       严格责任考评,破解敷衍抓。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量化考评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强日常性监督检查,半年和年终组织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实施量化考评,科学评估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查找根源,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有效破解了“抓不抓、抓好抓坏一个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