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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11-26 09:15:39  |  阅读人次: 人次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区)纪(工)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本委各室、各纪检监察工作室:
因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李  杰同志主持县纪委全面工作。
    唐子海同志协助主持纪委机关日常工作,主持监察局工作,分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工作室、第二纪检监察工作室、第三纪检监察工作室、第四纪检监察工作室工作。
    王刘兵同志主持优化办工作,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育室、第五纪检监察工作室(履行督查办职能)、第六纪检监察工作室(履行优化办职能)工作。
    徐  亮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
    孙昌龙同志负责办公室、宣传教育室、第五纪检监察工作室、第六纪检监察工作室工作。
    陈开尚同志负责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第一纪检监察工作室、第二纪检监察工作室、第三纪检监察工作室、第四纪检监察工作室工作。
 
 
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滨  海  县  监  察  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