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滨海县公安局一名民警因轻微违纪被该局纪委通报批评,并计分惩戒。这是该局把纪律挺在前面,执纪不虚晃一枪的具体落实。该局自去年12月22日发布《民警轻微违纪违规记分惩戒办法(试行)》和《民警轻微违纪违规问责管理规定(试行)》(下文简称办法)2个月以来,已经有两名民警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
该办法是该局为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警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该局实际制定的。内容涉及:政治思想、违反作风、违反执勤执法、违反廉洁自律、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操作性强。
注重结果应用树纪威。对民警轻微违纪违规的记分惩戒,坚持教育挽救为主,适当惩戒警示的原则,将记分结果与民警绩效考核奖励、公务员考核、及政治待遇、提拔任用挂钩。民警年内记分达5分及以上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民警年内记分达10分及以上的,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民警年内记分达20分及以上的,年度公务员考核为基本称职;民警年内警示记分达30分及以上的,年度公务员考核为不称职,由政治处召回培训,视情予以调整岗位。
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该局在县局内网开辟学纪专栏,栏目有每周纪事、警钟长鸣、处理通报等。县局督察队负责本办法的牵头、指导、施行工作,局纪委负责本办法的管理工作,建立记分档案等。(方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