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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人财安全”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1-21 09:50:51  |  阅读人次: 人次  
    2015年,县财政部门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位置,做到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树立了财政部门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出台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中心组及时组织学习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等文件,明确“两个责任”。纪检组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积极协助党组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监督作风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好分内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
    狠抓学习教育。党组成员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要求结合个人实际进行“对表”,查找不足和差距。组织党员干部专门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参加县纪委组织的“卫士讲坛”学习,开展了廉政谈心活动。机关所有党员参加了“明高线、知底线”《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三强”表率主题实践活动、争做“四有”干部“510”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市“正风肃纪”图片展、县检察院的廉政教育基地。选择近年来部分违法违纪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告诫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严格履行资金程序,坚持“高线”、坚守“底线”、不碰“红线”。
    强化督查考核。重大节日均以文件或会议的形式对系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十二项规定”,节俭过节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止发生节日腐败。共排查局机关14个科室35个岗位障碍点40处,制定应对措施或承诺80多条,全力整治“中梗阻”。围绕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四个方面问题类型,排查单位存在共性问题3个,个人存在问题51个,制定单位整治措施5条,个人整改措施59条,并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开展经常性的文明办公检查,对工作落实缓慢、进度不快、效果不好的科室和责任人发出督办单,确保工作按序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