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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的转账记录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  发布时间:2022-07-25 09:18:19  |  阅读人次: 人次  

  “我交代,我曾利用职务之便保管并使用他人多张银行卡收受嫌疑人亲属或代理人资金……”铁证面前,段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前不久,云南省永德县纪委监委收到上级机关移送的一个问题线索,反映县公安局副局长段某某涉嫌职务违法,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专案组进行审查调查。

  因案发时间长、案情复杂加之外调取证难度大,案件查办一度陷入瓶颈。为尽快找到案件突破口,专案组反复查看案卷材料,在核对银行流水时,一次不起眼的转账记录引起了专案组的警觉。

  “这个陌生账号之前看材料时我也注意到了,它给段某某的银行卡转入了一笔大额资金,但第二天段某某就全额转还给对方了。从账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寻租空间。”专案组的成员分析道。

  “为什么转入后又转还给对方了?是不是段某某持有并使用他人银行卡?”一个大胆的猜测在案件主办人的脑海中划过。

  带着疑问,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再次深入银行、公安机关等核查陌生账号的详细信息;一路继续加大对段某某的审讯力度,内审外调相结合,力求实现案件突破。

  起初,段某某拒不配合、“一问三不知”,多次审讯毫无进展,直到审查调查人员提到陌生账号时,从段某某闪烁的言辞中,专案组“嗅”出了猫腻。

  另一方面,收集到的信息也间接验证了办案人员的猜想。这个陌生账号的登记人在发生银行转账和存、取现期间正在监狱服刑,其家属也表示从未见过这张银行卡。因此,专案组断定该卡不可能是登记人持有。

  找到这个突破口后,专案组顺藤摸瓜,再结合这个陌生账号转账、取现、存现等交易时间、地点,以及对那一时段内段某某办理的相关案件进行分析比对,发现该卡每次进账时间与段某某办理的部分案件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时间大有关联,且每次资金转入后均采取自助柜员机取款的方式分次全额取出。种种迹象表明,专案组的调查方向没有错。

  翻阅资料、信息比对、银行查询、实地调查……一个星期下来,专案组心里终于有了底,随即加大对段某某的审讯力度。

  “这个账号怎么回事,为什么给你转了一笔资金,你马上又转回去了?这张银行卡是不是你拿着?这些银行交易明细、转账报表你怎么解释?取款单上的签字笔迹是不是你的?”专案组开门见山、直击要害。

  眼看纸包不住火,自知无法自圆其说的段某某心理防线逐渐瓦解,说道:“聪明反被聪明误!本以为像这样将资金在其他人的卡与卡之间转几次就能掩人耳目,没想到一时大意竟转到了自己的卡上,露出了破绽。”

  据段某某供述,银行卡是嫌疑人的代理人所赠,目的是为其收受资金打掩护,资金转入转出都是段某某亲自操作。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工作中多少汗水和艰辛都没能击倒我,如今却跌倒在自己的贪欲里,我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不已,是我亲手把自己送进了牢笼。”段某某忏悔道。

  经查,多年来段某某持有并使用他人多张银行卡收受相关人员亲属或代理人所送资金高达100余万元。

  最终,段某某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