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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集体会审后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  发布时间:2022-07-18 09:11:14  |  阅读人次: 人次  

  近日,在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纪委监委集体会审现场,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分管领导对群众实名反映高沟镇孙湾村党总支书记孙昂的信访报告做出了退回的书面意见。“对被反映人孙昂是否实际种植问题,建议退回补充调查。”

  此前,孙湾村群众多次反映村支书孙昂及其弟弟孙华虚报面积骗取农业补贴问题,县纪委监委收信后及时交办高沟镇纪委,在信访报结前,会审人员在进行审核时,发现了问题。

  “2016年到2018年,孙昂领取的农业补贴面积是11亩,孙昂的承包地面积是3.9亩,但是他又实际种植了亲戚7.1亩土地;孙华领取农业补贴的面积是13.5亩,承包地面积是9亩,又种植了本组李志明4.5亩土地,根据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孙昂及其弟弟不存在虚报冒领的问题。”在会审现场,高沟镇纪委书记向会审小组的成员汇报着调查情况。

  “孙昂及其弟弟孙华实际种植土地,有哪些证据?”会审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询问道。

  “我们有孙昂及其弟弟的谈话,也有户主的证明材料。”

  “有没有走访群众?群众怎么说?”

  “反映人怎么讲,既然实际种植,反映人作为本村人,肯定是了解的,那么又为什么举报?”

  “农经站的相关账目有没有调取?”

  在一连串的发问后,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会审小组一致做出“退回”的意见,要求承办单位重新深入调查。

  “参加会审之前觉得信访调查的已经比较清楚了,但是在会审现场,大家一连串的发问,我才感到我们基层调查确实还有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参加会审的高沟镇纪委书记感慨。

  一周后,高沟镇纪委再次上报调查情况,经过对农户的实际走访,相关账目的调阅,查明孙昂及其弟弟在未实际种植的情况下,将集体土地农业补贴15440.43元占为己有的问题,鉴于孙昂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年来,针对涉及基层干部举报较多、群众对下级纪委处理结果满意度不高等情况,涟水县纪委监委对转送乡镇纪委的检举控告,全部实行提级审核,通过信访室程序性预审、管片监督检查室实体性审查、多部门集体会审的方式,加大审核指导力度,推动下级纪委提升检举控告处理工作质效。截至目前,累计集体会审转送件149件,责成立案5件,要求重新调查13件,退回补证6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