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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东窗事发”,他悄悄归还了6年前挪用的补助金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  发布时间:2019-10-25 08:47:14  |  阅读人次: 人次  
 

从村里回来,巡察组老许的内心并不轻松。刚才座谈结束时,一位村民不经意嘀咕了一句:“巡察组啥时候也查查我们村有人挪用公益林补助金的事儿啊。”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经验丰富的老许并没有放过这个“蛛丝马迹”。了解到刚才开口的村民来自东岙村后,巡察组立即找到东岙村党支部书记了解情况。

  “我们下村时听村民说村里有私自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助金的现象,有这回事吗?”老许开门见山地问道。

  “这样的风言风语村里是传过一阵子,我也找出纳陈某某私下里谈过,但他梗着脖子说没这回事儿。陈某某是我们村里的老出纳了,他又是老党员,应该不至于这么糊涂吧。”村书记的回答有些底气不足。

  村里事,无小事。心思缜密的老许认为群众的反映绝不会是“空穴来风”,这其中定有“猫腻”。

  因此,巡察组围绕生态公益林补助金迅速展开了调查。通过对东岙村生态公益林补助金的花名册、领取记录、银行流水进行逐一比对,巡察组发现,2019年5月10日,村集体账目有一笔1.29万元的存款十分蹊跷,这个数目居然与6年前多笔生态公益林补助金相加总额一模一样。

  巡察组对前期掌握的线索进行认真推敲分析后认为,经手人出纳陈某某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助金后归还的可能性很大。

  巡察组立即找到出纳陈某某进行谈话,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陈某某承认了挪用补助金的违纪事实,并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多年的财务工作经历助长了陈某某的侥幸心理,他认为自己是个小角色,不显眼,贪一点小便宜不会被组织发现。

  2013年1月,陈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助金共计1.29万元归个人使用。6年之后,随着正风肃纪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陈某某担心终究有一天会“东窗事发”,于是又偷偷地归还了补助金。

  最后,鉴于陈某某认错态度较好,并且全额归还了生态公益林补助金,陈某某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事情水落石出后,巡察组并没有放松,而是趁热打铁,对涉及公益林补助金的相关行政村进行逐一清查,确保村村有本明白账。

  “基层巡察不能只‘站在田埂上看’,更重要的是拉长耳朵、瞪大眼睛,提高敏锐性,还要有不怕琐碎的耐心、较真碰硬的韧劲。我们要以脚踏实地的精准监督,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效,让他们感受到获得感和幸福感。”老许感叹道。(浙江省临海市涌泉镇纪委 王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