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双争活动专栏 > 学习教育
关于开展“双争”主题教育活动第五次集中学习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2-23 11:56:46  |  阅读人次: 人次  
各镇纪委、监察室,江苏滨海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纪工委,滨海港经济区纪工委,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纪工委,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本委各室、各基层工作室:
为更好的开展“争做求真务实表率、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本周学习计划安排如下:
一、集中学习
学习时间:
2016年1224日(周六)上午9:00——10.30。
学习形式:
1)非专职纪委委员按照分组联系表,任选1个纪检监察组织为学习地点,由联系组长牵头联系各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到学习地点进行集中学习。
2)委局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由各小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集中学习。
学习成员:
1镇区和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镇包含镇纪委委员。
2)委局:全体工作人员,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学习小组学习。
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任务》、《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始终不忘“四个有益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等文章。
二、自主学习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集中学习外,应自主学习市纪委下发的“双争”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资料和县纪委下发的学习手册中所包含的必学内容。
三、其他要求
1、镇区、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和委局各学习小组在组织集中学习时,应留存影像学习资料和书面学习资料。
2、各学习小组将学习情况形成通稿,经组长同意后,报宣传教育室。
3、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应做好学习笔记
 
 
 
 
县纪委“双争”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