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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监察局深化“双争”推进工作五项制度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1-25 16:36:19  |  阅读人次: 人次  
滨海县纪委、监察局
深化“双争”推进工作五项制度
为深入贯彻“双争”精神,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小抓落地、创新创优创一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要求,坚持“分管书记牵头、常委协助、室主任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办事节奏,经研究,决定建立推动工作有效落实五项制度:
1、信访工作每周会办制度。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召开信访专题会办会,分管书记、常委和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工作室、重点信访专案调查组负责人参加。信访室负责会务组织和记录。主要听取本周全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总体态势、特点、进展和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周工作谋划、措施、建议等情况;视情研究会办重点信访调查处理、化解稳控、问责追究情况,部署落实信访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重点信访专案调查、包案化解稳控措施,推动信访工作由“交办”向“会办”转变、由被动应付工作向主动解决问题转变,确保初信初访兜底解决,信访成案率和时效性明显提高,去京访批次和人次实现明显下降。
2、“四风”问题每月督导制度。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星期六上午召开“四风”问题督导会办会,分管书记、常委和党风室参加。党风室负责会务组织和记录。主要听取本月严纠“四风”工作情况,重点是“四风”问题发现交办、调查处理、通报曝光、问责追究和下月工作措施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加大“四风”问题发现查处力度措施,部署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动作风建设一个月接着一个月向前加压发力,确保实现全年查处“四风”问题数、案件数、通报曝光数、“一案双查”数同比均增30%以上。
3、案件质量双月研习制度。原则上在每两月的第一周星期五上午召开案件质量双月研习会,分管书记、常委和审理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工作室和相关基层纪委(纪检组)参加。审理室负责会务组织和记录。对照“二十四字”方针和《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规定,通过集中讲习、专题辅导、相互点评等方式,交叉检查案件办理不规范、不正确问题,研究会办解决疑难问题、突出问题的方法,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和措施,避免同一错误或相同类型错误再次发生,确保案件质量,提升执纪审查能力和水平。
4、执纪审查每季研判制度。原则上每季度的最后一周星期六上午召开执纪审查季度研判会,分管书记、常委和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工作室参加。案管室负责会务组织和记录。主要听取上一季度全县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和下一季度工作打算汇报,全面了解执纪审查工作全市排名、各室时序进度完成情况和案件总量、质量、增幅、特点、结构以及约谈函询数量、效果,对照“走在前列、勇争一流”标准,研究会办当前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深入排查挖掘执纪审查增长空间和领域,搜集储备“两规”案件和大要案件问题线索,部署落实下一季度具体任务措施,推动执纪审查工作一个季度压着一季度深入,确保实现全年争创一流目标。
5、机关管理月度研究制度。原则上每月的最后一周星期六上午召开机关管理月度研究会,分管书记、常委、干部室、办公室、宣教室参加。办公室负责会务组织和记录。主要听取常委会部署和主要领导交办重大事项落实、信息宣传、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纪委委员履行职责、机关管理等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遇到的问题,部署落实下月重点任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紧而又紧、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努力打造严谨、高效、规范的机关环境。
委局机关要高度重视五项制度落实工作,分管书记总牵头负总责,切实履行好牵头召集、组织实施责任,分管常委协助抓好落实工作,相关室认真遵照执行,严禁搞变通、打折扣、走形式等行为,并做好会务组织、记录工作,确保会议在规定日期内按时召开,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召开的,须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并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明确专人跟踪督查制度落实情况,对会议记录实行集中保管,每月对会议记录进行一次集中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