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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海县委关于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2-09 10:51:08  |  阅读人次: 人次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于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对滨海县开展了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并于11月5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筑牢巡视整改思想政治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反馈意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重抓学习教育。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先后召开7次县委常委会会议、3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会和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最新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强化政治责任、向省委交上合格答卷的政治任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行动,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滨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强化政治自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的重要指示,排查纠正思想观念、政绩理念上的偏差,破除传统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做到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始终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认真落实“一年小灶”“三年大灶”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政治担当和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专项巡视整改责任。坚决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将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建立领导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要求,成立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副组长的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整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整改直接责任,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形成横向统筹协调、纵向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系统谋划方案。按照个性问题严查快结,面上问题举一反三、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思路,聚焦省委巡视反馈4个方面32个问题,在反复讨论研究、征求意见、多次修改的基础上,形成巡视整改方案及“三清单”初稿,及时报请省委巡视办审核。根据省委巡视办《审核意见》要求及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专家意见,结合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一步加以完善,最终形成了4个方面32项任务97条整改措施的整改方案,逐项确定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强化推进措施。依托省委巡视整改督查系统,建立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和整改任务销号制度,落实整改牵头单位明确1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固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接。建立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信访件调查和反馈问题整改“三类台账”,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县领导“双签字”程序。

(三)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巡视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始终把强化监督检查作为推动责任落实、保障整改实效的有力抓手。紧盯整改各个重点要素,精准发力、持续用力,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建立督促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巡视整改协调会,听取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从严审核各条措施整改台账,对推进迟缓和落实不到位的,分别向县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巡视整改督办单,指出问题症结,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已下发督办单5份。严格实行销号管理。根据97条措施整改进度,进行差别化标注,对完成整改任务的用绿色标注,对基本完成的用蓝色标注,对按照序时整改的用黄色标注,对明显低于序时进度的用红色标注,通过“四色标注”,直观掌握全县面上整改情况,对黄色和红色标注的整改任务重点关注、重点督查。强化纪检监察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把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重点,通过调研督导、专项检查等方式,督责任落实、督时序进度、督任务完成、督整改成效,严明整改工作纪律,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确保巡视整改全到位、真到位。省委第八巡视组移交的3个问题线索,其中市纪委调查1件,我县调查2件,目前2件已查结1件,立案2件2人;移交的36件信访件,已查结32件;97条整改措施均达时序进度,其中已整改到位27条、取得明显成效46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深悟透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2020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先后11次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方案》,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重点围绕危化品安全生产主题,融媒体中心开辟专题专栏,利用“滨海融媒”微信公众号、黄海在线网站、智慧滨海APP、《滨海日报》微信公众号、滨海交通新闻广播等平台,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等载体,立体式开展广泛宣传,已刊播各类新闻稿件50多篇(条),组织高炮广告牌、横幅和户外大屏宣传60余处。

三是2020年度全县综合考核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占比,园区组“安全环保”指标10分其中“安全”占5分,较2019年提高0.5分;县直组“安全生产”指标占5分,较2019年提高2分。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印发《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乡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深入剖析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加以整改。

四是加大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跟踪督查力度。每月《全县重点工作督查情况通报》中,对各镇(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排名,县分管领导在月度全县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宣读督查通报,并对安全工作完成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点名批评。

(二)关于“行动不够自觉”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履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县委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坚持把安全发展贯穿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深化隐患排查,筑牢安全屏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要求,有机衔接、统筹推进“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造专业安监队伍,健全常态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整改上级督导及省委危化品巡视反馈问题,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是县人大常委会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关注,在制定2021年工作思路和安排时,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视察调研力度。县政协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政协民主监督摆上更加突出位置,2021年将重点围绕安全生产,通过开展视察式现场协商、调研式平台协商、联合式界别协商等方式,加大政协民主监督力度。

三是为有效衔接“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制定《滨海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专项整治“一年小灶”督查落实“回头看”,对17个镇区和16个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开展督查,梳理了各镇区、各部门工作情况,为“一年小灶”收官打下基础。去年市安委会分3批挂牌的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专业委员会向安委会年度述职制度,并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专业委员会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2021年工作计划,并严格督促落实。

(三)关于“对系统性风险缺乏足够认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系统性风险进行初步梳理,共涉及889家企业(单位),下一步将结合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的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隐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管控系统性风险。

二是出台《沿海工业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评估专家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以园区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三是委托南京工业大学编制沿海工业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修编并补充“多米诺”专篇项目和评审,初稿已完成。

四是出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产业发展指引文件》,文件中明确了沿海工业园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明确限制类13项、淘汰类22项、禁止类7项。

(四)关于“对风险认知不够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滨海县2021年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1期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知识培训;举办6期危化品生产使用、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领域能力提升培训,同时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纳入全县副科级干部进修班和全县基层干部轮训班学习计划。

二是编制了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综合、专项两种监督检查方式,对化工生产企业、危化品经营带储存企业、加油站及园区外危化品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同时开展医药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将医药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纳入三年“大灶”。

(五)关于“思路不明晰”问题的整改。

一是编制《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初稿),成立沿海工业园化工企业关闭退出领导小组,每周会办企业关闭退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2020年列入省、市关闭退出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在此基础上,制定了2021年化工生产企业关闭退出目标计划。

(六)关于“产业转型决心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沿海工业园“一企一策”检查涉及27家企业,共检查出433条隐患,已完成整改424条,余下9条隐患正在推进整改中。

二是2020年列入省、市关闭退出目标任务的29家化工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关闭退出,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还完成了2家化工生产企业的关闭退出。

(七)关于“推进园区提升发展质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沿海工业园对企业建筑物手续进行排查摸底,相关违章建筑能完善手续的均已补办好,不能补办手续的都已拆除。建立管理监督检查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对建筑工程进行巡查。

二是县主要领导拜访药企进行考察争取合作;邀请多家药企来滨参加滨海绿色医药投资发展说明会,推动园区原料药项目向成品药项目发展。去年园区新开工项目15个,其中技改项目已达8个。

(八)关于“复工复产缺乏统筹谋划”问题的整改。

一是第一时间推动相关部门对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进行验收,及时上报市政府申请复产复核。截至元月15日,盐海化工等25家企业已通过市级验收,取得市级复产批复。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到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近期新增两家企业报市申请复核。

二是去年10月份县委书记召开复产企业实际投资人座谈会,听取各企业的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和思路。3家企业技改项目已通过市级备案。截至2021年元月,12家企业产能恢复到100%,8家企业产能恢复到80%以上。

(九)关于“排查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违法违规“小化工”、“小字头”企业“深排细查、露头就打”冬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机制》,切实将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持续推进。

二是利用广播、网络媒体、手机短消息等形式广泛公布违法违规“小化工”和“小字头”企业的举报电话,加大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三是县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街道以及2名化工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东南人造板公司进行检查,经认定,属于轻工行业,非违法违规“小化工”,无须领取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十)关于“整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专家对相关企业进行认定,开展深化违法违规“小字头”“停产停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将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拓展至“小字头”排查整治,持续发力。

二是对全县45个液化气供应点证照进行了全面检查,所有有证无照供应点已全部办理营业执照。对私自存储氢气钢瓶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十一)关于“问题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行动,排查发现7家违法违规“小化工”和11家“小字头”企业,全部完成整治,立案11起。

二是各镇(区、街道)对非法改装加油车、私设储油罐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摸排;县商务局安排专人累计开展4次“两非”巡查,组织全县48个加油点统一安装监控设施,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并对加油点开展2次夜间突击巡查。张贴《关于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

三是县住建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对向无证经营个体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的1家企业分别作出处以10万元、3.5万元罚款的处罚,县公安局对无证经营个体户经营者处以15日的治安拘留处罚。制定《滨海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全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

(十二)关于“专项整治未能全覆盖”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镇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每年进行集中考核。制定《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县固废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对排查出的29处违规贮存、处置固废问题,截至元月15日已处置完成21项。

二是制定《关于做好特种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涉危化品特种设备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2条,均落实整改措施。制定《2021年特种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检查对象数据库和监察人员数据库。将涉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重点监管对象列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检查任务以及2021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察计划。

三是通过排查教育系统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废弃物,清理出301.8公斤废弃危化品,已由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车辆集中转移至盐城沿海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车间进行处置。

(十三)关于“整治没有断根除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教育局联合滨海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聘请有资质的处理公司常州禾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滨海一中留存的1000克氰化物进行处置,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录像,于去年9月12日处置完毕。

二是县内所有液化气充装站内报警器均更换成声光报警器。

三是纳入专项整治整改销号的1287条隐患问题,截至2021年元月20日,已完成整改销号1219条。省“一企一策”评估论证反馈的433条隐患,已完成整改销号424条,其中开元化工“全流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已完成设计,正在施工。

(十四)关于“园区安全隐患治而不绝”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省攻坚行动“一园一策”评估论证反馈的14条问题(建议),已全部完成整改。省“一企一策”评估论证反馈的55条重大隐患,截至元月15日已完成销号53条。

二是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第二组检查出的12条隐患,已完成整改,请专家验收确认并上报销号;去年8月20日,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回头看”安全检查共查出隐患10条,已完成整改,请专家验收确认并上报销号。聘请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对复产25家企业开展“靶向治理”,指导服务企业查改问题;邀请省应急管理厅派驻盐城市服务的金陵石化3名安全专家,对整改情况逐项进行再督查。

三是经排查,沿海工业园需清理废弃物料总量40643吨,截至2020年12月28日,已累计清理28338.4吨,其中红色6774.6吨(已清零)。

(十五)关于“非法处置行为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一是5家化工企业非法倾倒案件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已依法查处,并对5家企业进行严格环境监管。沿海工业园设立4个进出园区主干道路卡口点,将交通运输数据信息接入平台,对所有入园车辆、人员、危化品实施跟踪监控、全程记录。出台《滨海县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对3位举报人共发放了5000元奖金。

二是严格执行《滨海县安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全县固废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出台《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关于“指导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德纳化工公司拟新建危废仓库,项目已于2020年12月25日立项,正在编制环评文件;八巨公司《危险废物预处理安全操作规程》等方案已制定,并通过专家评审;制定危废相关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是县生态环境局对33家已完成备案企业落实情况定期督查;督促30家已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企业尽快完成备案;4家企业关停(不需要编制预案);12家企业拆迁、清理;1家企业搬迁;2家企业精加工项目拆除;对剩余3家企业尚未签订合同的加强管理,督促企业尽快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三是因危废管理、贮存不规范被省化治办通报的沿海工业园内20家企业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25家复产企业均按照复产要求对危险废物统一包装、二维码管控,做到从包装、暂存、运输、处置全流程可溯。

(十七)关于“处置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江苏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2万立方/天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自主验收已完成。光大绿色年焚烧处置3万吨焚烧项目已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开始与产废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具备投运条件。广立环保科技滨海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危险废弃物(10万吨/年工业废盐)资源化处理环保项目,土建已基本完成,回转窑、熔融炉、二燃室、废气设备、余热锅炉已安装调试完成,消防设施正在安装。

二是沿海工业园累计排查出的需清理废弃物料40643吨,制定由班子成员包干负责,企业驻厂员主动对接制度,确保关停企业及时合法转移物料。截至2020年12月28日,已累计清理28338.4吨,其中红色6774.6吨(已清零)。

三是加强对企业危废日常监督检查,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对检查发现问题即查即改,有效闭环。沿海工业园内化工企业所有超期贮存危废均已规范处置,现有的危废贮存期限均未超过3个月。

(十八)关于“保障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提取并切实管好用好安全费用,确保安全设施投入。全县3家危化品运输公司2020年安全投入比2019年同比分别增长86.5%、54%、53%,3家企业的116辆车辆均按照(JT/T617)标准配备相对应的设施设备。

二是县公安局交警部门每月对3家危化品运输公司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对次月需年检的车辆下发《重点车辆告知台账》。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督促各危化品运输企业制定车辆年度审验计划,利用道路运输管理平台采集危化品车辆的有关状态信息,对平台出现预警信息及时作出处理。

三是沿海工业园已建立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危化品车辆信息、进出园区时间进行实时监控,每辆危化品车辆进行GPS实时定位;园区完成封闭化管理,每个进园卡口都有专人在岗在位,构建管理平台,全天候、全过程、全覆盖实现对园区内人、车、物的有效管控。

(十九)关于“行政执法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清理“危货”企业挂靠车辆。对全县3家危货运输企业人员和车辆进行了过筛式排查,通过检查企业车辆保险、人员社保、从业人员劳动合同情况等方式,共梳理出不合规驾驶员2人以及10辆挂靠车辆。明确危货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3家危货运输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计20人通过《江苏交通学习网》安全知识及管理能力网络考核,落实企业对新进驾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监控管理机制,县交通运输局指派3家危货企业视频监控值班人员统一到局“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全天候值班值守,对运输车辆和驾押人员异常情况及时提醒。各企业安排专职监控人员对公司所有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对监控平台出现的异常报警信息及时处理并登记。全县116辆危货车辆均安装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安装率100%。

三是督促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强化对电子运单的管控和比对与核查,即时通报和比对全县3家道路危货运输企业电子运单填报情况,2020年全年填报电子运单累计26581(诚和3018,驰骋20404,峰振3159)条。2020年对2起车辆电子运单比对不一致的下发整改通知,并处以1万元罚款。

四是严格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加大对驾乘人员管控,加强教育管理,对疏于监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约谈谈话。对多次在监管平台中发现驾驶员打电话、抽烟等不安全行为,及时约谈了诚和化学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安全负责人,由企业安全负责人做出安全生产承诺。

(二十)关于“有效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对重点涉化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流程。印发了《关于开展危化品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对2020年以来的执法卷宗进行“回头看”并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县作风办联合县司法局对相关单位开展了现场督查,发现三大类五小项问题计18条,已发函交办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是要求相关涉化执法单位及所有镇(区、街道、园区)对照“三定方案”就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县作风办联合县司法局对县应急管理局、滨海生态环境局等6家单位及部分(区、街道、园区)履职情况开展了现场抽查,发现执法流于形式、依赖科技手段弱化现场检查、执法区域重园区轻乡镇等问题计12条,已发函交办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要求各职能部门对照《滨海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县作风办联合县司法局对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等6家单位及部分(区、街道、园区)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现场抽查,发现问题6条,已发函交办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十一)关于“深挖细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滨海生态环境局143件未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中42件为废水监测数据超标;68件查封未处罚案件中4件实施行政处罚、55件立行立改、9件当事人移送公安部门;33件曝光未处罚案件中16件实施行政处罚、13件立行立改、4件不符合处罚立案条件。接下来,县纪委监委将会同县司法局对以上143件案件进行深入研判。

二是进一步深挖、排查7家违法违规“小化工”、固废填埋等具体案件背后是否存在官商勾结问题的力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累计已立案查处5人,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3人,问责1人。

(二十二)关于“官商勾结问题未有效遏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问题线索定期移送机制。制定出台《滨海县执法机关向县纪委监委移送化工领域问题线索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县化工领域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移送工作。截至2021年元月,县纪委已接收县信访局等部门移送的涉及化工领域的信访件3件,均已进入初步核实阶段。

二是建立问题线索定期梳理研判机制。制定出台了《滨海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综合分析专题会会议制度》,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每月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由县纪委书记召集,分管领导参加,各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将包括化工领域在内的重要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汇报。截至2021年元月初,全县共查处化工企业、人员向公职人员贿送钱物的案件4件,立案处理4人。近期,县纪委监委就滨淮镇原镇长张某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在全县面上进行了典型案例通报。

(二十三)关于“违纪违法行为屡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滨海生态环境局已将中介公司清退出局办公场所,并追缴使用期间物业费用。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危化品领域作风问题查处力度。2020年9月份以来,县纪委监委对安全生产领域、危化品领域违纪违规行为累计实施问责处理13人,其中,政务警告处分2人,政务记过处分1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6人;通报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1期3起,并对巡视期间巡视公告张贴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通报。

二是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大会,会上通报曝光党员干部服务企业违规取酬典型案例。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服务企业取酬等问题专项排查》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书面签字承诺,排查出违规经商办企业6人,违规兼职取酬2人。滨海县生态环境局相关公职人员违规领取的工资和补贴已全部退回,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

三是建立联动监督机制。制定《关于市县联动加强对滨海生态环境局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由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组与滨海县纪委监委联动对滨海生态环境局党员干部实施日常监督工作。

四是调整2021年度用编计划,为县应急管理局核准全额事业编制1名,限定专业为财务财会类。严格按照财务的预决算规定,分类设置科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加强对县应急管理局资金的申报和使用情况监督。

(二十四)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纪委监委牵头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会商机制,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2018年以来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梳理统计,逐一会商会审,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二是注重发挥考核约束作用,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纳入年底考核指标体系。《2020年滨海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意见》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第一类考核内容,安全生产事故纳入考核计分细则。

三是印发《关于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季度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县各相关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生产安全事故季度报送统计表,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及时调查处理到位,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际成效。

(二十五)关于“责任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县委、县政府同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针对性、操作性,完善部门履责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

二是研究制定全县、重点行业领域、镇(区、街道)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三项清单,待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是参照《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对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进行修订,制定了《滨海县县级部门及驻滨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修订)》。

四是根据《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盐编办通〔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部门均设置了行政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由于涉及人事调整变动,个别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职位仍处于未配备状态。已对配备情况进行了“回头望”,下一步将进行人员调整。

五是2020年度全县综合考核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占比,在每月《全县重点工作督查情况通报》中对各镇(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排名,对安全工作完成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点名批评。

(二十六)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委先后4次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听取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以及全县面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3次专题召开学习交流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先后多次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定期到挂钩联系镇区、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督查。

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对县发改委领导班子述职很少提及安全生产的相关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七)关于“‘三管三必须’要求未严格执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县内所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燃气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安评报告做了备案管理,统一制作危险源(点)应急处置卡发给企业,强化重大危险源常态管理。

二是印发《关于开展秋冬季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县卫健系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滨海县卫健委关于落实县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文件,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每月上报本单位典型危化品储存情况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互学、互查、互促”、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消防安全“十个一”等活动,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并对部分重点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危化品专项检查。

三是制定《滨海县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对17项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监管事项开展百日执法行动,督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后的跟踪督促,杜绝以罚代法、一罚了之,确保形成闭环。

(二十八)关于“联动协作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滨海县安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对日常执法中的案件移送、相关监管职能部门调查中的案件办理、证据收集、协作和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压减危化品领域违法行为生存空间。截至2020年底,已移送案件线索4件;县公安局对7起危化品单位违法线索,处罚3起,另外4起正在调查之中。

二是制定出台《滨海县司法局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交运局等涉危化品职能部门2020年以来的执法卷宗进行全面检查,累计已抽阅卷宗57本,发现问题6个,制发《行政执法建议书》3份。

三是县化治办连续组织两轮安全、环保专家对29家化工(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隐患问题整改销号,经专家确认,排查出的367条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市化治办已组织专家对我县上报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开展抽查验收。

四是印发《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滨海县应急管理局联动工作方案》,滨海生态环境局向县应急管理局通报了2020年度环评许可情况(89个),督促3个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滨海生态环境局将2020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企业名单通报给县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2次。

(二十九)关于“对中介机构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全县安全评价机构行业自律会议,部署中介机构监管工作,组织在滨服务的14家安全评价机构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并集中宣誓。

二是严厉打击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累计检查安全评价报告10份,对5份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重大疏漏等的评价报告依法进行处罚,对8家中介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三是落实中介机构长效管理措施,严格资质审查,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在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将中介机构监管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实施常态化监管。尤其对出具虚假证明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以及安全评价机构信息查询系统。

(三十)关于“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滨海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如期完成202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全面细化20条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每月调度各镇区、各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情况,并持续推进落实。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正常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双报告”工作制度,并将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每个月进行通报、公示。

三是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手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等资料4600多份,组织580多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信用承诺书》。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各类培训班4期。

四是把化工行业一级标准和铸造行业二级标准化建设作为推动化工和铸造行业安全本质提升的重要工作。将江苏省盐海化工有限公司作为试点,开展危化品行业企业一级标准化创建工作,腾龙石化公司已被评定为江苏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五是印发《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印发滨海县安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意见》,逐步建立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的联动平台,不断健全事前执法、事故调查处理、保障行政执法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掘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涉嫌犯罪案件。

六是摸清底数,收集梳理25家化工复产企业定员定岗和教育培训情况。对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检查企业定员定岗、定岗人员在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抽查新入职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同时随机选取部分员工进行考试,倒逼企业加大化工技术操作人员的招引及培训力度。

七是打造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通过复产验收25家企业都已经进行了五位一体平台建设。重大危险源22家企业(包括园区外2家)的生产单元或储存单元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使用率、在线监测监控率均已达到100%,相关在线监测监控数据已上传至省级平台。所有复产企业二级平台与园区一级平台实现数据连通。

(三十一)关于“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沿海工业园复工复产的25家企业全部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全县复产化工企业和重点工贸企业安全分管负责人到金陵石化、中海油实训基地进行培训,推动企业负责人增强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复产一家推行一家。

二是委托第三方安全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水平评析,对3家危货运输企业逐一对表检查,核查复验,登记造册。2020年11月份邀请省苏交科安全专家现场讲解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操方法,3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布档案、防范处置措施全部建立,全县116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张贴了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周知卡,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有效处置。

(三十二)关于“监管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招聘等形式,引进消防、安全、化工人才26名,其中硕士学历1名、本科学历23名、大专生2名。与盐城工学院合办共建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人才培养基地,预计从2月份开始,该学院选派教师来滨教学。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校主体班重要内容,在2021年全县副科级干部进修班、全县基层干部轮训班中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题课程。

二是对县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优化和充实加强,配备1名具有专业背景的班子成员,做到应配尽配,提高专业人员配备比例,提高安全生产专业化监管水平。通过2021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为县应急管理局招录15名具有化学工程类、机械工程类、医药化工类、安全生产类等专业背景公务员。

三是按照“五个有利于”原则和“专业齐全、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要求,建立“应急、抢险、维稳、保障”为一体的民兵应急分队组织体系。抓好抢险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对口专业技术分队的编组,做到“少而精”,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迅速集结,发挥作用。结合实际,在民兵训练的时候加强与地方应急演练的联动,通过训练,进一步提高民兵应急分队的整体实战能力。加大对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切实把民兵训练经费重点保障在民兵应急分队的训练和战备建设上。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不懈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由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持续整改阶段,仍需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巡视办的领导和指导下,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韧劲,持续抓好巡视整改。

(一)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对标对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要求,更加自觉地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以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性,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巡视整改措施落实。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以强烈的担当、务实的作风、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对目前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注意巩固成果、持续用力。对需要一段时间和分阶段推进的整改任务,坚持焦点不散、目标不变、力度不减,通过开展阶段性“回头看”、定期调度进展、约谈问责等方式,持续加强跟踪督办,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确保限期见效、高质量完成。对需要长期推进的,紧盯阶段性目标任务持续发力、跟踪问效,定期对照检查,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保证所有巡视反馈问题一件不落、不折不扣地整改落实到位。

(三)扩大整改成果,不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推进巡视整改与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与提升整体本质安全水平、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总结提炼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机制。努力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解放思想、弘扬斗争精神,自觉把整改落实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推进经济总量、城市能级、乡村振兴“三大跨越”,确保实现项目攻坚、乡村振兴、城市建设、民生改善、风险防范“首战必胜”,奋力实现“十四五”开好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4105026;邮政信箱: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231室;电子邮箱:bhxwxcb@126.com。

中共滨海县委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