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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海晏风清网  |  发布时间:2020-09-27 08:39:00  |  阅读人次: 人次  
 
滨纪办发〔2020〕15号
 
 
中共滨海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加强2020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
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镇党委、纪委,东坎、坎北街道工委、纪工委,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工委、纪工委,滨海港经济区、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工委、纪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省市属驻滨各单位党委(党组),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相关室:
       2020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制止餐饮浪费、严防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过节氛围。现就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制度规定的执行力,坚决做到“五坚持十严禁”:一要坚持节俭过节。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格管控公(商)务接待,杜绝餐饮浪费;严禁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或福利。二要坚持廉洁过节。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高档烟酒、消费卡、土特产;严禁用公款旅游、健身娱乐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三要坚持安全过节。严禁违反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遵守值班报告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及酒后驾车。四要坚持文明过节。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节日期间酗酒闹事。五要坚持健康过节。严禁出入陪侍场所;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二、压实责任,开展约谈提醒。“四风”具有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必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下去。从我县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来看,一些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违规接受吃请时有发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四比四争”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作风;要认真研究部署本单位和分管领域廉洁过节相关工作,开展分层分级约谈提醒,要约谈提醒到每一位党员干部,部署落实及约谈提醒在9月30日前完成,并在《履责手册》记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四风”典型案例通报精神,加强各项纪律要求宣传教育,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紧盯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要聚焦“吃喝上、交往上、车轮上”突出问题和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腐败问题进行靶向施治。要持续开展“三公”经费督查,定期随机抽取部分单位,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要督促公安、财政、审计、机关事务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开展监督检查。要通过随机抽查、交叉互查、临时通知等方式,提高问题线索发现率。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扎口汇总。
四、保持高压,强化执纪问责。严格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做到露头就打,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一律通报曝光。继续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对反映“四风”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加重处理,释放严肃惩治“四风”问题强烈信号。紧盯“关键少数”,严格“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规范、精准落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会商会审制度,对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督促发生“四风”问题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深入落实整改。
 
附件: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中共滨海县纪委办公室
                         滨海县监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
通  报
 
1.县公安局东坎派出所四中队中队长闵师亭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20年2月28日,东坎派出所四中队中队长闵师亭接受朋友梁某某邀请,参加由某建筑劳务公司吴某某在该公司食堂的宴请。闵师亭身为人民警察,在新冠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违规接受企业主吃请,参与聚餐饮酒。同时闵师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19日,闵师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县实验小学副校长李维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20年5月12日,县实验小学副校长李维高到县教育局工委办申报婚丧喜庆事宜,并填写报备表。后李维高于2020年5月20日晚,在县城某大酒店为其儿子李某某举办婚宴,双方合办婚宴共31桌,其中有3桌共计28人为李维高在实验小学的下属职工,同时李维高收取下属职工礼金共计8000元。婚宴后,李维高没有按照规定上报婚宴实际办理情况。2020年6月17日,李维高被立案审查。
3.县交通运输局滨淮交管所副所长薛黎、滨海港经济区农经中心主任李光荣套取补偿款违规吃喝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南疏港公路项目(在滨海港经济区境内),滨淮交管所副所长薛黎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为解决餐费、香烟和海产品等费用,薛黎和时任滨海港经济区六合庄村党总支书记李光荣商定,通过多报树木补偿款给六合庄村,由六合庄村解决上述费用,期间共套取树木补偿款8万余元,用于解决违规吃喝等费用6.05万元。2020年7月27日,薛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7月6日,李光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滨海港镇滨东村违规发放交通通讯补助问题。2015年12月31日,滨海港镇滨东村会计季本良拟造表给村“三大员”发放交通通讯补助,其中村书记1000元、村主任500元、其本人500元,后经滨东村村委会主任张为军、党总支书记钱士锦审批同意,季本良于2016年1月向三人发放了共计2000元交通通讯补贴。2020年6月26日,季本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为军、钱士锦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中共滨海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