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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七个督办”提高信访办理效率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2-19 09:14:06  |  阅读人次: 人次  
一是派人督办。派人到承办单位督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现场了解信访问题和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发函督办。向承办单位发出信函,提出办理要求及时限。
三是电话督办。向承办单位打电话询问情况、了解进度,提出按时报结的要求等。
四是会议督办。针对涉及部门较多的问题,利用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工作座谈会等向有关单位进行集中督办。
五是协调督办。将与信访案件有关的单位召集在一起,共同研究,协调处理意见。
六是跟踪督办。对转办镇区、街道纪委(纪工委)查报结果的信访案件,直接向承办单位或调查组了解查办情况,推动查处信访案件。
七是通报督办。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对督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承办单位在调查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行动迟缓、效率不高、处理不妥引起重访的给予教育提醒,对不能按时报结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督促抓好源头治理,建章立制,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今年来,共实施信访督办98件次,协调解决信访问题23个,下发信访通报3期,给予教育诫勉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