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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开展实名举报信息核实工作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5-10 08:49:19  |  阅读人次: 人次  
    为切实提高信访举报有效性,规范署名举报信息核实工作,根据中央纪委提倡实名举报的精神,自今年二季度起,滨海县纪委开展署名举报信息核实工作。
    对收接的署名举报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一般以电话方式进行,特殊署名举报,可以根据要求采取实地核实等方式进行。信息核实主要围绕:举报人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单位或地址、是否举报等五要素进行。署名举报信息经核实后,确认信息真实的,加盖“实名举报”印章,不需要重复核实;对于电话关机或无人接听的,在第四个和第七个工作日,再分别核实两次,如果仍然处于关机或无人接听状态,视为匿名举报,按照一般信访举报有关规定办理。
    实名举报线索清晰,可查性强,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节约成本,方便纪检监察部门和举报人及时沟通,也可以避免有人借举报之名,行诬陷之实,保证举报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