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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紧药品购销"保险阀"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  发布时间:2021-09-07 14:55:11  |  阅读人次: 人次  

  “这次药怎么和以前不一样了?”在江苏省滨海县通榆镇舀港村卫生室,村民小蒯手里拿着一盒药质疑道,“价格还便宜了些,会不会质量下降了?”由于父亲患病需常年服药,经常给父亲拿药的他对药品一清二楚。
  “现在,我们所有药品都是按上级规定从正规渠道采购的,让你们看病既安全又放心。”卫生室周医生告诉小蒯,“你能省不少钱呢!”
  基层卫生室药品的规范,得益于县纪委监委对卫健系统突出问题的系统治理。今年初,滨海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卫健系统开展“正风肃纪在卫健”专项行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县内有部分村卫生室药品进销存在账目不清、调拨药品凭证不足等问题。
  发现问题后,滨海县纪委监委向监督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明确指出村级卫生室在执行国家药物制度、超范围使用药品等4个方面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县卫健委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滨海县2021年村卫生室私自购销药品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明确责任科室和整治时限。实行县镇联动、镇镇互通,印制专项整治告知书,在全县315个村卫生室醒目位置张贴,强调村卫生室药品必须由镇级卫生院统一调拨,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镇区卫生院对各自辖区内村卫生室药品使用情况“月月盘点、月月督查”,确保药品进销存账保持一致。
  同时,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卫健委成立督查组,建立“一次交办、二次督办、三次查办”机制,先后发放问题交办单10份。对发现药品购销不规范问题的村卫生室,暂停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分别处以相应罚款处罚,并对5名镇区卫生院分管负责人提醒谈话。
  在“回头看”反馈会上,县卫健委向县纪委监委作出整改情况书面反馈,“通过此次整改,我县村级卫生室在药品采购方式、用药范围、账册建立等方面都在逐步规范,群众看病就医更加安全、放心。”
  “我们在监督整改的同时,也推动卫健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将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坚决筑牢农村医疗卫生的安全屏障。”滨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锡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