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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监督4号”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5-13 09:24:08  |  阅读人次: 人次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 2019 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江苏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现就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开展“监督4号”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监督对象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对发改、财政、人社、税务等主管部门,以及交通、电力等从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窗口单位进行监督。
    二、监督内容
    紧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情况开展监督,做到政策宣传应知尽知、政策执行应有尽有、政策红利应享尽享。重点关注:
    税收方面: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 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进一步扩大进项抵扣范围,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和起征点,扩大小微企业认定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提升办税便利化,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部分行业税负有所降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社保费方面: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16%,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将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规定再延长一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今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三、监督方式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找准责任主体,扎实开展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各镇(区、街道)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主管责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1.强化日常监督。将监督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梳理减税降费政策举措,深入排查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准确把握监督的关键和重点。综合采取实地调研、座谈访谈、随机抽查、跟进督办等方式,督促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把监督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2.委托第三方评估。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会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选取部分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减税降费主要惠及群体作为调研对象,动态掌握企业对减税降费的实际感受。对企业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评估,为精准监督提供支撑。
    3.联合调研督导。结合日常监督和第三方机构审计、评估情况,在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调研督导。进一步压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特约监察员等组成联合调研督导组,赴税务、人社以及从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窗口单位,通过暗查暗访、座谈访谈、审计核查等方式督导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4.严肃执纪问责。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过程中搞政策截留、拖延敷衍甚至变通执行、数据造假的,对问题整改纠正不力甚至搞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侵害企业、群众利益的,一律严查快处、严肃问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
 
 四、工作要求
    减税降费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负担、增活力、保就业、惠民生、调结构、促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举措作为今年监督工作重点,坚持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减税降费取得实打实、硬碰硬的成效。
    县纪委监委将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监督举措,督促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举措、整改纠正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定期反馈相关情况。
    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要进一步拓展深化“1+5”监督格局优势,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总结报告,相关纪检监察室抓好对减税降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办,信访室按月梳理抄送涉及减税降费的信访举报,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职能部门减税降费政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嵌入式”监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审计、统计、评估等工作,参与开展联合调研督导,定期汇总分析监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情况。
    工作中要严格贯彻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工作要求,改进方式方法,务求监督实效,避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