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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滨海县委 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5-11 09:36:03  |  阅读人次: 人次  
 
 

 

 

 

 

滨发〔2017〕16号

 

 

中共滨海县委  滨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

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

 

201756日)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放足、放到位,把政府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破除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创业创新的大门敞得更开,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和《中共盐城市委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盐发〔20176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互联网思维,坚持务实创新,以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为载体,以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有效监管”为取向,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加快构建“集中高效审批、分类信用监管、综合专业执法、全程网上服务、严格绩效管理”的基层政府治理架构,建设简约、便民、阳光、高效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滨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实行更彻底的放权,建立阳光高效的审批体制,创造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

1.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按照上级简政放权的部署要求,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承接工作,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县内企业投资事项审批扁平化管理、全链条审批。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在人才、技术、网络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搞好业务对接和培训,确保接得住、管到位、用得好。要按照“权责对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

2.规范管理涉批中介。清理规范涉及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动态调整涉批中介服务及收费清单,不得要求开展清单之外的中介服务及收费。积极引导涉批中介机构进入“盐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全闭环运行,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申请、业务对接、结果反馈、中介监管全程网络化,统一中介服务承诺时间、服务规范标准,公布收费执行标准,建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和考评结果统一公布机制,全力压降行政审批中介收费、中介服务时间。加大“红顶中介”清理脱钩力度,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一律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与主管部门脱钩,事业单位的应转企改制。放开涉批中介服务市场,打破中介垄断,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行政机关不得强制指定。强化中介信用星级评价结果运用,将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滨海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滨办发〔201656号),积极稳妥推进,2017630前完成第一批试点,20177月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3.重点清理涉企项目资金。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各类保证金;对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以外的由行政机关设立并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保障金、抵押金、担保金等带有保证金性质的收费一并清理规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对国家和省市取消、暂停、缓征、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动态调整后的目录清单,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在市场竞争领域,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律、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减少后置审批事项,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问题。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试行“证照联办”,使新生市场主体更加快捷便利地进入市场,实现新设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个工作日,实现“名称核准”网上自助查询,逐步实现自主申报,实现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开业登记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审批“免带证照”或“少带证照”。

5.全面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加快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全面推行“多评合一”、全闭环数字化“七图联审”、“三书合一”、“三测合一”和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探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材料“以表代书”、“一表式”等简约范式,全面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收费“一票制”。搞好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准入类项目“一窗两中心”(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全程流转,组建政务服务代办中心、联合评估踏勘验收中心)政务服务模式市级试点,适度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由“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模拟审批、集成审批,提前介入、全程代办,待达到土地出让等法定要件后,转化为正式审批,实现全县范围内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50个工作日获批。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逐步实现联动审批信息的跨层级、跨部门自动采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适时建立并联审批应用的监督和考评机制,确保全县范围内实现“区域、事项、项目”三个全覆盖。贯彻执行《盐城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盐政发201733),适时推行企业和老百姓办证创业“告知承诺,先批后验”,改革现有相对滞后的行政审批模式,推动政府部门职能由“重审批轻监管”向“轻审批重监管”方向转变。

6.搞好工业企业“零用地”鼓励类技改项目“不再审批”省级试点。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开展的鼓励类技术改造项目(含扩建、改建、单纯购置等技术改造项目类型,也包含企业利用其他企业空闲厂地或厂房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类型)实行承诺验收制,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行调节、自律管理,政府不再审批,由企业信用承诺、报政府部门备案,实行承诺验收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负面清单管控、准入标准规范、企业信用承诺、严格有效监管为核心的行政审批管理模式。

7.推广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制”。在滨海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滨海港经济区,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各镇实行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制度,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审批事项,推行即时即办,坚持“亲”、“清”原则,打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创业环境。建立企业联系卡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加强随访,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推广提前介入、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做法,培训、组建专业化代办队伍,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服务,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三、实行更精准的服务,建立简约便捷的公共服务模式,打造便利创业创新的政务环境

8.高标准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搞好滨海县平台建设,加快建成并规范运行上下贯通、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一张网”。整合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12345热线、信用信息监管、大数据中心等,提升“两微一端”,建立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建立方便快捷的云服务平台。着力优化网上审批流程,做到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覆盖“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网上服务”三个环节,整合资源、贯通端口,实现咨询、指南、预约、受理、审图、评估、督查、勘验、投诉、缴费、反馈、评价等在网上一体办理,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并网融合,10月底完成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桥接改造,实现与上级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对接、数据推送和信息交换,真正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9.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标准化建设。权力清单编制贯彻“三级四同”标准化要求(省市县三级权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实现行政权力清单及办事指南全覆盖,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围绕行政审批链条,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盖章等环节入手,压降审批事项,整合和重置审批流程,取消申报材料兜底条款,推进集约化审批标准,探索双向推送、全能岗、延伸告知等配套服务,用制度保障审批标准。

10.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部门进驻率、审批事项进驻率、授权到位率三个100%目标。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与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全部纳入县镇(区)政务服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不动产登记交易、公积金存取、户籍管理、车辆年检、婚姻登记等民生领域政务服务分中心实行“一窗通办、一站服务”模式,统一窗口服务规范、标准和着装,整合和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取消不必要证明和繁琐手续,简化内部流转审核程序,缩减公共服务办理时限,使群众办事更便捷高效,切实解决基层老百姓办事办证难问题。6月底前,实现不动产权证5个工作日内办结。

11.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加强全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整合县级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服务热线资源,实现全县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咨询、办理、投诉、举报等服务,把12345打造成群众办事“零距离”、企业服务“零障碍”的综合信息平台。

四、实行更严格的监管,建立综合有效的监管执法体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2.健全严格有效监管的制度体系。更彻底的放权要求更加严格有效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事关人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事项的监管。要健全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综合行政执法为支撑,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制度链为保障的更严格、更有效的监管体系,在安全、环保等领域,建立事中事后监管“零容忍”机制,实施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完善“依据责任清单追责”、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鼓励举报”、“信用承诺”、“重大风险监测防控”、“绩效评估”等相关制度,形成信用监管、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五位一体”、“线上线下”无缝对接的综合有效监管执法体系。

13.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分清“减权”“放权”之后各部门审批、监管、执法和服务的责任。继续完善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编制完善并公布运行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基本公共服务(便民)清单、惠企公共服务清单、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清单等责任清单二级清单,公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涉企培训考证项目清单、强制性检验检测事项清单,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将行政权力运行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推动清单管理信息化、动态化、标准化和透明化。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依据“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原则,细化审批、监管、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具体责任,实现审批、监管、执法、服务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确保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14.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监管制度。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抓紧建成“一网两库”即“诚信滨海”网、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健全覆盖全县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量公示和存量转换要全到位,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建立信用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等,形成市场主体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机制。

15.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县市场监管局率先施行的基础上,启动县物价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农委、水利局、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2017年底县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增加抽查频次。加大双随机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在本单位网站、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公布随机抽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搞好随机抽查事项“随机摇号”、联合抽查、联合惩戒市级试点,建立监管责任清单追责机制,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16.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管理,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突出在以食药安全为重点的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农林水利、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积极探索整合组建5-7支综合执法队伍。深化以市场监管领域为重点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利用执法资源,形成有效监管的合力。

17.开展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探索以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量化指标为重点,建立和发布创业创新政务环境评价指数。着力建立以绩效为核心,以创业创新营商环境为主体、以群众和企业评价为标准的机关部门绩效评价机制及以市场效益为核心的企业综合评价机制,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地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推进

18.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放管服”改革的领导,抓组织、抓协调、抓推进、抓试点,按照本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改革,打造便利创业创新营商环境。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形成合力。各部门的“一把手”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但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还要亲自推动和落实,拿出实招硬招,推动改革见真章、出实效。

19.加强宣传引导。在推进改革的实践当中,要经常问需于企、问政于民,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改革情况、监督改革进程、评价改革效果。要注意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改革的先进典型,为改革造势助威,使各方面、各层级增强改革自觉,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

20.加强督察检查。要加强督察抓落实,县督查办要加强跟进督查。建立每月一报告、每季一通报制度,各部门改革进展情况每月底要报送牵头部门,主要牵头部门及时汇总报县督查办、县优化办、县审改办;县督查办、县优化办、县审改办要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每季进行一次通报。要建立容错机制,对探索中的失误,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和我县实际,予以宽容,不求全责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积极推进改革、成效明显的部门,予以表扬激励;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2017年滨海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责任分解表

      2.2017年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重点改革任务清单

 

 

 

 

 

 

 

 

中共滨海县委办公室                       2017年5月6印发


附件1

2017年滨海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事项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

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承接工作,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县内企业投资事项审批扁平化管理、全链条审批。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在人才、技术、网络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搞好业务对接和培训,确保接得住、管到位、用得好。

县编办
县法制办
县政务服务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2

规范管理涉批中介

1.清理规范涉及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动态调整涉批中介服务及收费清单,不得要求开展清单之外的中介服务及收费。

县发改委
县物价局
县政务服务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8

2.积极引导涉批中介机构进入“盐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全闭环运行,统一中介服务承诺时间、服务规范标准,公布收费执行标准,建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和考评结果统一公布机制,全力压降行政审批中介收费、中介服务时间。

县政务服务办县审改办
县发改委
县物价局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3.加大“红顶中介”清理脱钩力度,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一律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与主管部门脱钩,事业单位的应转企改制。

县发改委
县政务服务办
县物价局

县财政局
县编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4.放开涉批中介服务市场,打破中介垄断,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行政机关不得强制指定。将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县发改委
县编办
县经信委
县民政局
县政务服务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8

5.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滨海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滨办发〔201656号),积极稳妥推进,2017630前完成第一批试点,20177月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县发改委
县民政局

县各有关部门

20176月完成第一批试点;201711月全面完成

3

重点清理涉企项目资金

1.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各类保证金;对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以外的由行政机关设立并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保障金、抵押金、担保金等带有保证金性质的收费一并清理规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县住建局
县经信委
县政务服务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8

2.加强对国家和省市取消、暂停、缓征、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动态调整后的目录清单。

县财政局
县物价局

县各有关部门

20178

4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减少后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试行“证照联办”,实现新设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个工作日,实现“名称核准”网上自助查询,逐步实现自主申报,实现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县市场监管局
县政务服务办
县编办
县法制办

 

201711

2.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开业登记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审批“免带证照”或“少带证照”。

县市场监管局

 

201710

5

全面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

1.加快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全面推行“多评合一”、全闭环数字化“七图联审”、“三书合一”、“三测合一”和联合踏勘、联合验收。

县审改办
县政务服务办
县发改委

县经信委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2.探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材料“以表代书”、“一表式”等简约范式,全面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收费“一票制”。

县审改办
县政务服务办
县财政局
县物价局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3.搞好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准入类项目“一窗两中心”(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全程流转,组建政务服务代办中心、联合评估踏勘验收中心)政务服务模式市级试点,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模拟审批、集成审批,提前介入、全程代办,待达到土地出让等法定要件后,转化为正式审批,实现全县范围内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50个工作日获批。

县政务服务办
县发改委

县经信委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

县审改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4.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逐步实现联动审批信息的跨层级、跨部门自动采集,建立并联审批应用的监督和考评机制,确保全县范围内实现“区域、事项、项目”三个全覆盖。

县发改委
县政务服务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0

5.贯彻执行《盐城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适时推行企业和老百姓办证创业“告知承诺,先批后验”,推动政府部门职能由“重审批轻监管”向“轻审批重监管”方向转变。

县审改办
县政务服务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6

搞好工业企业“零用地”鼓励类技改项目“不再审批”省级试点

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开展的鼓励类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政府不再审批,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负面清单管控、准入标准规范、企业信用承诺、严格有效监管为核心的行政审批管理模式。

县审改办
县经信委
县政务服务办

县住建局
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
县消防大队

201710

7

推广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制”

在滨海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滨海港经济区,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各镇实行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制度,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审批事项,推行即时即办,打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创业环境。建立企业联系卡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加强随访,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推广提前介入、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做法,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县审改办
县政务服务办
县发改委
县经信委
县商务局

县各有关部门
滨海港经济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滨海港经济区
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各镇政府

20178

8

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

1.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搞好滨海县平台建设,加快建成并规范运行上下贯通、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一张网”。整合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12345热线、信用信息监管、大数据中心等,提升“两微一端”,建立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建立方便快捷的云服务平台。着力优化网上审批流程,做到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县政务服务办
县编办
县发改委
县经信委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2.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并网融合,10月底完成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桥接改造,实现与上级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对接、数据推送和信息交换,真正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县政务服务办
县发改委
县经信委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0

9

推进行政权力标准化建设

权力清单编制贯彻“三级四同”标准化要求(省市县三级权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实现行政权力清单及办事指南全覆盖,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围绕行政审批链条,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盖章等环节入手,压降审批事项,整合和重置审批流程,取消申报材料兜底条款,推进集约化审批标准,探索双向推送、全能岗、延伸告知等配套服务,用制度保障审批标准。

县审改办
县政务服务办
县法制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0

10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1.进一步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部门进驻率、审批事项进驻率、授权到位率三个100%目标。

县政务服务办
县优化办

县法制办

县编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9

2.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与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全部纳入县镇(区)政务服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不动产登记交易、公积金存取、户籍管理、车辆年检、婚姻登记等民生领域政务服务分中心实行“一窗通办、一站服务”模式,统一窗口服务规范、标准和着装,整合和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取消不必要证明和繁琐手续,简化内部流转审核程序,缩减公共服务办理时限,使群众办事更便捷高效,切实解决基层老百姓办事办证难问题。6月底前,实现不动产权证5个工作日内办结。

县政务服务办
县国土局
县法制办

县编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0

11

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加强全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整合县级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服务热线资源,实现全县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咨询、办理、投诉、举报等服务,把12345打造成群众办事“零距离”、企业服务“零障碍”的综合信息平台。

县政府办
县政务服务办
县编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12

健全严格有效监管的制度体系

完善“依据责任清单追责”、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鼓励举报”、“信用承诺”、“重大风险监测防控”、“绩效评估”等相关制度,形成信用监管、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五位一体”、“线上线下”无缝对接的综合有效监管执法体系。

县审改办
县法制办
县经信委
县市场监管局
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
县金融办
县人民银行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13

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

1.继续完善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编制完善并公布运行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基本公共服务(便民)清单、惠企公共服务清单、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清单等责任清单二级清单,公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涉企培训考证项目清单、强制性检验检测事项清单,建立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清单管理信息化、动态化、标准化和透明化。

县编办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物价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法制办
县政务服务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2.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依据“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原则,细化审批、监管、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具体责任,实现审批、监管、执法、服务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确保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县编办
县法制办
县监察局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14

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监管制度

抓紧建成“一网两库”即“诚信滨海”网、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健全覆盖全县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量公示和存量转换要全到位,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建立信用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等,形成市场主体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机制。

县经信委(信用办)
县市场监管局
县民政局

县编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0

15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县市场监管局率先施行的基础上,启动县物价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农委、水利局、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2017年底县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加大双随机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在本单位网站、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公布随机抽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搞好随机抽查事项“随机摇号”、联合抽查、联合惩戒市级试点,建立监管责任清单追责机制。

县审改办
县经信委
县市场监管局
县物价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城管局
县农委
县水利局

县商务局
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
县公安局
县法制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8

16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完善执法管理,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突出在以食药安全为重点的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农林水利、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县编办
县人社局
县法制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0

17

开展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

开展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探索以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量化指标为重点,建立和发布创业创新政务环境评价指数。着力建立以绩效为核心,以创业创新营商环境为主体、以群众和企业评价为标准的机关部门绩效评价机制及以市场效益为核心的企业综合评价机制,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地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县审改办
县政务服务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1

18

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放管服”改革的领导,抓组织、抓协调、抓推进、抓试点,按照本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深化改革,打造便利创业创新营商环境。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形成合力。各部门“一把手”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但亲自谋划、亲自部署,还亲自推动和落实,拿出实招硬招,推动改革见真章、出实效。

县政府办
县审改办
县政务服务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2

19

加强宣传引导

在推进改革的实践当中,经常问需于企、问政于民,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改革情况、监督改革进程、评价改革效果。注意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改革的先进典型,为改革造势助威,使各方面、各层级增强改革自觉,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

县审改办
县政务服务办
县新闻宣传中心
县广播电视台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2

20

加强督察检查

要加强督察抓落实,县督查办要加强跟进督查。建立每月一报告、每季一通报制度,各部门改革进展情况每月底要报送牵头部门,主要牵头部门及时汇总报县督查办、县优化办、县审改办;县督查办、县优化办、县审改办要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每季进行一次通报。要建立容错机制,对探索中的失误,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和我县实际,予以宽容,不求全责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积极推进改革、成效明显的部门,予以表扬激励;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县督查办

县优化办
县监察局

县审改办

县政务服务办

县各有关部门

201712


附件2

2017年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重点改革任务清单

类型

序号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一)

清单

1

编制县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版)

县编办、县法制办、县政务办

20175

以县政府名义
出台

2

编制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事项及收费项目清单

县发改委、县物价局、县政务办

以县政府办

名义出台

3

编制县级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2017年版)

县编办、县法制办

4

编制县级政府部门基本公共服务(便民)清单

县编办、县政务办

201711

5

编制县级政府部门惠企公共服务清单

县编办、县财政局、县经信委、县发改委

6

编制县级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清单

县编办

7

编制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2017年版)

县财政局

20178

以部门名义

公布

8

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县物价局、县财政局

9

编制县级政府部门职业资格清单

县人社局

201711

10

编制县级政府部门涉企培训考证项目清单

县人社局、县物价局

11

编制县级政府部门强制性检验检测事项清单2017年版)

县市场监管局

(二)

方案

文件

1

滨海县工业企业“零用地”鼓励类技改项目“不再审批”实施方案

县审改办、县经信委、县政务办、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

20178

以县政府办名义

出台

2

滨海县投资项目“三书合一”实施方案

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政务办

3

滨海县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三测合一”实施方案

县审改办、县政务办、县国土局、县住建局

4

滨海县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

县政务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20177

5

滨海县开展工商登记“证照联办”实施方案

县政务办、县市场监管局

20178

6

滨海县个体工商户简易开业登记试点实施方案

县市场监管局

7

滨海县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实施方案

县政务办

8

滨海县组建政务服务“一窗两中心”实施方案

县政务办、县编办

9

滨海县推广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制”的实施意见

县政务办、县发改委、县经信委

10

滨海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实施方案

县政务办、县编办

11

滨海县推行政务服务分中心“一窗通办、一站服务”模式实施方案

县政务办、县编办

12

滨海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实施方案

县政务办

13

滨海县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办、县经信委(信用办)、县监察局、其他监管部门

20176

14

滨海县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三)

特色

项目

1

滨海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

县政府办、县政务办

201710

 

2

滨海县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准入类项目“一窗两中心”政务服务模式

县政务办、县发改委、县审改办

3

滨海县工业企业“零用地”鼓励类技改项目“不再审批”

县审改办、县经信委、县政务办

4

滨海县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三书合一”

县发改委、县政务办

20176

5

滨海县随机抽查事项“随机摇号”、联合抽查、联合惩戒

县审改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委

20178

6

滨海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县发改委、县民政局

20176月完成第一批试点;201711月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