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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什么是“临床诊断病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  发布时间:2020-02-13 17:15:31  |  阅读人次: 人次  
 

       今天,湖北省卫健委发布消息,2月12日0时—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病例14840起,包含临床诊断病例13332起,这是疫情信息日发布制度建立以来,湖北省首次将临床诊断病例数纳入确诊病例数进行公布。

  随着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认识的深入和诊疗经验的积累,针对湖北省疫情特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在2月5日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里,加入“临床诊断病例”这一分类。方案指出,在湖北省内,只要符合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及发病早期白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这2条临床表现,则属于疑似病例。在此基础上,如果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就属于临床诊断病例,以便患者能及早按照确诊病例接受规范治疗,进一步提高救治成功率。根据该方案,近期湖北省对既往的疑似病例开展了排查并对诊断结果进行了订正,对新就诊患者按照新的诊断分类进行诊断,将临床诊断病例数纳入确诊病例数进行公布。

  专家介绍,在该方案出台之前,对于新冠肺炎病毒主要通过核酸检测的方式进行确诊,但实践中发现,并不是所有患病的人都能够检测出核酸阳性结果。中央指导组专家、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童朝晖介绍,临床中,医院许多时候都需要借助临床诊断来帮助进行病例确诊。增加临床诊断病例,有益于临床医生对疾病多一个判断。他指出,在本次新冠肺炎的确诊工作中,既要参考核酸检测的化验结果,也要分析CT影响,并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仔细观察临床表现等措施,做出综合全面的判断分析,而不能只片面强调某一种方式的重要性。

  无论是将“临床诊断病例”加入湖北省新冠肺炎病例诊断分类,还是在将临床病例数纳入日发布制度,其目的都是为了将所有潜在的新冠肺炎患者纳入救治流程,并由此堵住此前仅通过核酸检测确诊而带来的“假阴性”传播漏洞,为确保患者应收尽收、实现疫情科学防控提供有效助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