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宣传教育
严明纪律规矩 强化政治担当 努力让从严治党成为滨海洼地崛起的动力源泉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5-24 15:18:20  |  阅读人次: 人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党的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着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借鉴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经验教训,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这些重要论述,对于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立场,聚焦目标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论述摘编》,我深深感受到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和顽强的意志品质把反腐倡廉提到新高度,从基本原则到方式方法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联系自身和工作实际,具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严守纪律规矩,坚定维护中央权威

纪律是党的生命,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从严治党首先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制度上的守门人、生活中的正派人。一是狠抓纪律教育,守住规矩底线。把纪律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开设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学习培训,增强各级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纪律规矩入心入脑,成为行动自觉和行为习惯。要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强化党纪的刚性约束,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充分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坚决摒弃好人主义、面子顾虑,让“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新常态。二是狠抓执纪监督,确保令行禁止。坚决维护纪律权威,用纪律之弦、规矩之尺约束各级干部的行为,确保各级干部行得正、走得稳。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委和纪委联合督查机制,围绕保障政令畅通、推进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分项目、分专题、分领域开展系列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序进度推进到位。是狠抓违纪整治,提高刚性约束。紧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10+2”专项清理排查发现的有关纪律规矩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活动,列出任务清单和整改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和销号式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围绕当前在执行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14类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典型案件,并点名关系道姓通报曝光,以从严执纪的高压态势维护党纪条规的权威性。

二、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在领导带头上做表率。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只有自身示范,亲自践行,才能形成一人带头、万人齐跟的整体合力。坚持“正人先正己”要求,当好表率,多放样子,少喊嗓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作为县级党委第一责任人,始终严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通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带头示范,层层传导。二是在常抓不懈上下功夫。落实党委主体主任,必须日日为继、久久为功。党委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着眼全县工作大局,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共贯穿于经济、群众、管理、组织、宣传、政法等各项工作中去,贯穿于党建工作全过程,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实现工作全覆盖。三是在问责追究上动真格。建立健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体系,明确责任清单,分解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推行专项巡查制度,突出“四个着力”,对责任制落实进行驻点督查。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由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上门检查考核,督促各层各级抓好落实。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有力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四是在保障支持上强后盾。旗帜鲜明地领导和支持纪委依纪依据履行职责,做纪检监察组织的坚强后盾。大力支持纪委反腐败工作,为纪委案件查办提供人力物力支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从严从紧,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克服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坚决惩治腐败问题就是非常严峻的一个考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深得党心民心。学习贯彻落实《论述摘编》,必须坚持“四不”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进反腐败工作,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严惩腐败不松劲,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要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党员干部,严惩腐败分子,也要坚决打击行贿行为,依法惩治那些“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不法商人;既要重视查办大案要案,也要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小事小官小案;既要加大自办案件力度,也要加强对基层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既要有效惩治腐败,也要注重预防腐败。二是严抓作风不收场,促进干部务实为民。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加大治庸治懒力度,严肃查纠为官不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坚持节点抓、抓节点,保持作风监督高压态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三是严管权力不疏漏,扎紧拒腐防变堤坝。不断完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全面推行单位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等规定。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继续抓好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建立带病提拔问题倒查机制,严格干部监督和管理。围绕用好权、管好钱,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故意规避等破坏制度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注重党性修养,着力树好自身形象

《论述摘编》蕴含着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国家和人民的深厚感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忧党兴党的责任担当,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的榜样和楷模。学习贯彻落实《论述摘编》,必须按照“三严三实”和“四有”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坚持躬身践行、以上率下,勇于担当、扎实履职,廉洁从政、干净干事,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自身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守住精神家园。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坚定理想信念才能炼就“金刚不坏之身”。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三个自信”,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增强党的意识,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任何时候都要与党同心同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二是恪守为民之责,做到用权为公。坚持谋事要实。深入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在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出主意、在心中有“数”的情况下拿主张。强化民主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更好地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坚持创业要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咬定青山不放松,对定下来的事情应雷厉风行、抓紧实施,对部署了的工作应一抓到底、见到成效。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一步一个脚印把工作推向前进。坚持做人要实。切实做到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三是保持敬畏之心,永葆清廉本色。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正人先正己。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自省意识,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独、慎微,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强化红线意识,保持警钟长鸣、发条常紧,守住做人底线、分清公私界线。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学习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不能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中共滨海县委书记  李逸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