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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反腐倡廉“十佳精品宣传”评选活动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3-27 14:43:02  |  阅读人次: 人次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反腐倡廉“十佳精品宣传”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纪委、监察室,江苏滨海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纪工委,滨海港经济区纪工委,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纪工委,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省市属驻滨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宣传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新举措、新亮点,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反腐倡廉“十佳精品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关于在全县开展反腐倡廉“十佳精品宣传”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滨海县纪委

                   2015年3月27日 


 

关于在全县开展反腐倡廉“十佳精品宣传”

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宣传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充分展示我县风清气正的廉洁政治形象,谱写从严治党时代主旋律,决定在全县开展反腐倡廉“十佳精品宣传”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在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被县级以上主流新闻杂志、媒体网络和党报党刊刊载的反腐倡廉宣传作品。

二、评选要求

作品内容能够充分反映我县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经验、特色做法、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在县内外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和认可度。主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作品形式、题材和字数不限。

三、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各镇(区)、各单位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宣传作品参加评选,认真填写《滨海县反腐倡廉“十佳精品宣传”评选申报表》,与所报作品原件一并报县纪委宣教室审核。

2、组织评选。县纪委宣教室经过认真的审核后,初步筛选出15件优秀宣传作品,进行公开评选。评选将综合考量宣传作品质量、层次和影响力、知名度等因素后,经过民主投票产生“十佳精品宣传”。

3、结果公示。对评选产生的“十佳精品宣传”将通过“海韵廉风”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确定“十佳精品宣传”。

4、表彰奖励。对被评选上的“十佳精品宣传”的作者,县纪委将在颁发“十佳精品宣传”证书的同时,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予鼓励。

四、评选措施

    县纪委宣教室牵头负责“十佳精品宣传”评选工作。各镇(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十佳精品宣传”工作,作为强化廉政宣传、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抓紧抓好,落实专人,提早谋划,制定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滨海县反腐倡廉“十佳精品宣传”评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

 

作品标题

 

作品类别

□文字稿件类,字数______□电视专题片,时长____分钟 

刊播媒体

 

刊播日期

 

作者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单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