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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规范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2-26 16:51:05  |  阅读人次: 人次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来规范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相关环节的监督管理。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问题案线索处置方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滨海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程》,梳理流转程序,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线索及时流转、及时办理。
    二是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审查调查效率。加大对执纪审查调查程序、时限等情况跟踪督促力度,案管室定期督促调度各纪检监察室、镇区纪(工)委和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工作进度,有效缩短执纪审查调查周期,做到早核查、早立案、早调查、早结案。
    三是发挥案管系统作用,加强分析研判。充分发挥案管系统统计分析作用,定期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审查调查统计工作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四是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整合审查调查资源。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完善线索移送制度管理,与公检法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优势互补,推进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