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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四个更加”规范线索管理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2-16 10:13:58  |  阅读人次: 人次  
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实现“办案服务零距离,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的目标,不断提升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一、线索管理更加科学。严格执行上级纪委规定的线索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案件线索的收集程序、方法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提供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拓宽案件线索收集平台,注重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社会舆情、执法监察、县直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中发现线索。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实行统一登记、汇集梳理、规范处置,重要案件线索处置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有效防止案件线索失管、失控、流失和有案不查现象的发生。
二、组织协调更加高效。坚持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认真履行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完善执纪执法机关协同办案制度,全面整合办案资源,不断提升突破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三、监督检查更加有力。积极探索办案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有效方式方法,提升规范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水平。一是对办案措施使用监督检查。严格按条件、程序报批和使用“两规”“两指”等办案措施,确保程序依规及时,手续完整报备。二是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纪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各项规定。定期对办案点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调查对象进点前进行专项检查和风险评估,落实调查组及安全人员职责。办案期间,实行24小时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注重一般谈话的安全监督检查。
四、统计分析更加准确。认真做好案件统计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和研究,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